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 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 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1年06月26日 01: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 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1-064

  重要提示: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如果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解决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简称“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14.4.9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项、第13.4条、第13.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前期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情况。2021年2月10日,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在重整计划中通过资本公积金差异化转增方式解决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月27日《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等相关公告、3月27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及4月1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重整进展和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五)款、第13.4条、第13.7条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且根据第14.4.10条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现就自查整改暨重整相关进展及风险警示期间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整改暨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目前,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于2021年2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各位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于2021年2月1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特就债权申报相关问题做出指引。截止本公告日,在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正在持续开展债权审核工作;公司已在管理人的指导下完成未履行完毕合同的梳理工作,管理人已就拟继续履行合同报告法院。

  3、2021年3月19日,管理人发布了《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详见公司2021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管理人发布<供销大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截止本公告日,管理人已与部分意向战投进行接洽,战投招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4、2021年4月14日上午9时,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海南高院主持,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及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二、风险警示期间的相关风险提示

  ㈠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虽然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是否形成各相关方认可的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相关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7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㈡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如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解决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相关问题,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等如果不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㈢业绩亏损风险等相关风险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39,192,583.95元,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364,575.7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受经济增速下行影响且新冠疫情对传统商超零售企业冲击较大,2016年重组标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供销大集”或“重组标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物业经营及金融服务等各项业务全面受到严重影响,2020 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海南供销大集2020年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重组标的2020年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调整计划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调整计划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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