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中金泰顺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参与了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36.48 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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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0%,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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