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6月18日 17: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17:00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6月8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张惠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决定选举张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张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9日

  附件:

  张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恒通股份工会干事;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恒通股份工会政工主管。2019年1月至今任恒通股份工会主席。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16:3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6月8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董事李洪波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选举李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李洪波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选举李嘉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李嘉国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平华、孙明成、李洪波,由独立董事张平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

  2、发展战略委员会:李洪波、李健、孙明成,由董事长李洪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张焕平、张平华、徐洪晓,由独立董事张焕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明成、李洪波、张焕平,由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李健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李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解云飞先生、隋江波先生、王仁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解云飞先生、隋江波先生、王仁权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李健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洪晓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徐洪晓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李洪波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仁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王仁权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孙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孙浩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认为: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附件:

  李洪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物流师。2007年1月-2018年12月,任日照新绿洲液化仓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2月-2020年12月任龙口港屺母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2021年2月任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李嘉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2年2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物资部经理、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副经理、一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龙口市港恒仓储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国际注册物流规划师。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解云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至2020年4月历任港恒仓储资源、仓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隋江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龙口安泰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仁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6年4月至2020年7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洪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玛纳斯县通远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孙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振涛、刘占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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