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6月19日 01:24 证券日报

原标题: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2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221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为刘永政、曹国宪、张萌、汤亚楠、孟焰、车丕照、石祥臣、李伏京,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为李章,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21年5月31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6月9日发出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翟耸君、邢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环境”)。

  ● 公司担保逾期情况、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为首创环境担保的额度为3亿美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首创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人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华星”),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同时因首创环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首创环境3亿美元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公司控股孙公司首创环境在境外申请银团贷款3亿美元,期限3年。本次贷款用于置换原3亿美元公司债到期本金。公司为上述3亿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创华星为首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持有首创环境21.8%的股权,首创华星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3亿美元银团担保事项,首创华星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同时因首创环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首创环境基本情况

  首创环境为首创股份的控股孙公司,首创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持有首创环境45.11%股权。首创环境于2004年5月2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已于2006年7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地址:香港中环夏慤道12号美国银行中心16楼1613–1618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环境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240.59亿元(以下除非特别说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净资产约为71.89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6.47亿元,归母净利润约为4.65亿元。

  截至2020年底,首创环境国内储备了共71个项目(包括25个垃圾发电项目、7个垃圾填埋项目、7个厌氧处理项目、18个清扫、收运及治理综合处理项目、10个危废综合处理项目、2个废弃电器拆解项目及2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已运营、试运行项目达到46个,其中焚烧项目12个,填埋项目5个,清扫、收运及治理综合处理项目18个,拆解项目2个,厌氧项目6个,危废综合项目3个。另外新西兰区域的固废处置业务已进入稳定运营。

  三、 关联人基本情况

  首创华星的基本情况如下:

  首创华星是首创集团在海外的全资子公司。企业性质: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实收资本:6.87亿港币;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6号东亚银行港湾中心27楼2702-3室;经营范围:基础设施等设备采购和技术引进,计算机设备及通讯产品进出口贸易,项目投融资、猎头及咨询服务。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简介:首创华星作为首创集团在境外唯一直接持股的全资子企业,开展集团的境外投融资平台业务,陆续发行了首创集团的境外优质债券,并按照首创集团战略发展方阵,积极参与系统内企业发展并提供资金支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创华星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59.39亿元,净资产6.45亿元,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78亿元。

  由于首创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创华星为首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持有首创环境21.8%的股权,首创华星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3亿美元银团担保事项首创华星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因首创环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18年为满足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首创环境于香港市场发行3年期3亿美元公司债,该笔贷款将于2021年9月到期。为了满足归还贷款的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银团贷款的方式完成承接,目前与各参团行基本达成了3年期3亿美元银团贷款的意向确认。

  1.项目名称:3亿美元银团贷款;

  2.融资主体: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3.融资币种:美元;

  4.融资方式:银团贷款;

  5.融资额度:3亿美元;

  6.融资期限:3年;

  7.增信方式:首创股份提供担保;

  8.担保费:0.5%/年;

  9.融资用途:用于偿还2021年9月11日到期的3亿美元债;

  10.利率掉期:通过利率掉期产品锁定Libor,规避贷款存续期内Libor波动导致的利率风险;

  11.提款先决条件:在提款日前获得发改委批复;

  12.提款后续条件:首创股份签署担保文件日后15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

  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管局”)提交对外担保登记申请,并于担保文件签署日后向外管局完成对外担保登记;

  13.参贷行:首创环境选聘的各家银行,负责提供贷款资金;

  14.代理行:首创环境选择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

  港”)作为代理行,负责归集和分配贷款资金,以及贷款事务的管理和维护;

  15.协调行:首创环境选择香港汇丰银行作为协调行,负责组织银团贷款相关事宜;

  16.绿色结构顾问:本次银团贷款用途为偿还到期绿色债券,计划将本次银

  团贷款进行绿色认证为绿色银团。首创环境选择香港汇丰银行和中银香港共同负责绿色贷款相关条款设计等事宜。

  17.还款来源:通过投资收益、股东增资方式或再融资偿还贷款;

  18.反担保:无。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27,014.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35.74%,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首创环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首创环境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七、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阅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委员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审阅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合理、合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首创环境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孙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关联董事邓文斌、张萌、汤亚楠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同时因首创环境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尚需国资核准或备案。

  一、交易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益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首创”)100%股权。本次转让的评估报告尚需履行国资核准或备案手续。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因公司将采用公开挂牌方式转让股权,交易对手方暂不明确。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基本情况:益阳首创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法人代表人:李春华;注册地址:益阳市十洲路622号;经营范围:城市水务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水处理设备、建筑材料、电子元件、机械设备、节能设备的销售及设备集成、供水、城市污水、固废处理项目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转让后,将不再持有益阳首创股权。

  2、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财务情况: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益阳首创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110C011282号】审计报告。2021年一季度为未经审计数据。益阳首创财务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人民币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由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益阳首创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是2020年8月31日,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经收益法评估,益阳首创水务股东全部权益为17,811.77万元,评估增值11,462.92万元,增值率为180.55%。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益阳首创水务评估价值为13,064.27万元,增值额为6,715.42万元,增值率为105.77%。

  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13,064.27万元,收益法的评估值为17,811.77万元,收益法比资产基础法评估值高4,747.50万元。

  益阳首创无论在经营期限还是经营过程中产品的各项标准上均受特许经营协议限定,其企业价值主要体现在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经营所能获得的投资回报中,相比较而言,收益法的评估架构更为完整,相关因素的考虑更为客观,因此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益阳首创水务股东全部权益在2020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17,811.77万元。

  综上,益阳首创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17,811.77万元,该评估报告尚需经过国资核准或备案。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拟出售资产将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及协议,无履约安排。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披露标的资产转让的进展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拟出售资产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按照目前资产评估报告的初步结果,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交易涉及评估报告尚需国资核准或备案,对净利润的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持续推进更快、更轻、更有效率的资产经营管理战略,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提升资产流动性。本次交易的实现,将增厚公司业绩,进一步增加公司现金流,有利于公司聚焦控股运营资产的管理,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风险提示

  目前资产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国资核准或备案手续,挂牌时间、挂牌价格、能否成交,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未知,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事项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公司将根据国有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证券简称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首创环保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1年6月24日

  ● 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为“60000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议案》(详见临2021-038号公告),同意公司名称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首创股份”变更为“首创环保”,同时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见临2021-048号公告)。

  一、 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经过二十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逐渐发展为环保主营业务占比超过98%、资产千亿以上的集团化环保企业,业务范围包括城镇水务、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处理和绿色资源管理等。当前公司证券简称已经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和业务特点,此次变更证券简称旨在更直观彰显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方向,未来公司将坚持聚焦环保主业,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自2021年6月24日由“首创股份”变更为“首创环保”,公司证券代码“600008”保持不变。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邓文斌委托董事张萌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公司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一年(具体业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3亿美元银团贷款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三年;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文斌、张萌、汤亚楠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1-044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同意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为其下属公司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21年度合计担保额度为88.64万新元, 担保期限为3年;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45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1、2标段)投资变更的议案》

  1.同意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变更后的边界条件投资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1、2标段),规模由8.05万吨/日减少至2.27万吨/日,总投资由人民币106,293.38万元降低至人民币90,417.92万元;

  2.同意公司收购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3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暂定人民币12,436.32万元(以不高于最终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水城环保90%股权;

  3.同意公司收购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39%股权完成后,与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减资,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888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7,130万元,公司出资由人民币28,699.2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4,417万元。

  4.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46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8.64万新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ECO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Pte Ltd(以下简称“ECO IEE公司”)为其子公司ECO Special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以下简称“ECO SWM公司”)车辆购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21年度合计担保额度为88.64万新元,担保期限为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CO SWM公司为ECO IEE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董事长:李伏京;注册资本:1,700万新元;注册地址:23 TUAS VIEW CIRCUIT ECO-SWM COMPLEX SINGAPORE;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处置。首创股份于2015年通过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收购ECO IEE公司间接持有ECO SWM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ECO SWM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688万新元,净资产为8,667.7万新元,资产负债率为40.99%,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6,721.6万新元,净利润为1,256.4万新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ECO SWM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047万新元,净资产为8,922.2万新元,资产负债率为40.7%,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97.8万新元,净利润为254.5万新元。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根据ECO SWM公司2021年的资本支出预算情况,车辆购置预算总额为114.9万新元,其中垃圾回收箱4.1万新币计划采用自有资金购置,其余车辆的购置合计110.8万新元计划采用银行贷款,贷款比例预计为80%,即88.64万新元,贷款期限预计为3年。根据银行的要求,上述贷款需进行担保,担保额为88.64万新元,担保范围为债权和利息。

  四、担保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ECO IEE为其子公司ECO SWM提供担保额度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ECO SWM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能控制风险,同意ECO IEE公司为其子公司ECO SWM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27,014.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35.74%。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1、2标段)(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调整内容:

  1.项目测算由原投资额约人民币106,293.38万元(除非特别说明,以下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调整至90,417.92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审计为准。

  2.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1,888万元,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股份”)出资16,262.88万元,持股51%;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道桥”)出资12,436.32万元,持股39%;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城城投”)出资3,188.8万元,持股10%。因合作方自身条件变化,首创股份拟收购城建道桥所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后持股90%,共出资28,699.2万元。

  3.因项目总投资减少,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1,888万元减少至27,130万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从28,699.2万元调整到24,417万元,减资完成后首创股份及水城城投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特别风险提示:污泥处置风险。

  一、对外投资调整基本概述

  (一)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的议案》:1.同意公司投资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项目规模9.55万吨/日,其中1标段处理规模5.25万吨/日,2标段处理规模4.3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106,293万元(以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为准),其中1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55,272万元,2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51,021万元;2.同意公司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6,262.88万元,持有其51%股权,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2,436.32万元,持有其39%股权,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188.8万元,持有其10%股权。由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

  因规划调整,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而后,城建道桥因自身条件变化拟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3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其实际出资额12,436.32万元;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1%增加到90%。同时,因项目投资总额减少,水城县政府同意首创股份收购城建道桥股份后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

  (二)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调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展

  项目公司设立情况:项目公司已成立,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1日

  3、法定代表人:王军

  4、注册资本:31,888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6、股东信息:公司持股51%、城建道桥持股39%、水城城投持股10%。

  截至目前,本项目中心城区及1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有序进行中;各款项按合同计划支付。

  三、 对外投资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内容

  1.《特许经营协议》(1、2标段)变更

  由于项目可研内容发生变化,相应条件需要政企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此次变更涉及的主要核心条款包括:

  (1)建设内容等调整。原合同约定:项目远期规模9.55万吨/日,近期建设规模为8.05万吨/日,包括新建2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约890km,出水标准全部为一级B标,估算总投资106,293.38万元;现调整为:项目规模为2.27万吨/日,包括新建2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约443km,8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17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估算总投资90,417.92万元。(上述总投资已考虑定额下浮3%,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项目公司仅负责管网施工。管网工程完工验收后将直接移交政府方,社会资本方不再负责管网维护工作。

  (3)付费模式调整。原合同约定项目污水处理费由可用性服务费、污水运营维护服务费及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费三部分组成;由于社会资本方不再负责管网运营工作,污水处理费现变更为由可用性服务费及污水运营维护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可用性服务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污水运营维护费由保底水量核算变更为成本加成核算。

  (4)增加绩效考核。政府方将按照《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付费(30%与绩效挂钩)。

  (5)污泥运输。运输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变更为均由政府方负责。

  (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1年建设期),由于规划变动需对项目可研进行调整,最终致使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子项运营期仍为24年。

  2.股权变更

  城建道桥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3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其实际出资额124,36.32万元。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1%增加到90%。首创股份分两次向城建道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股权变更后的减资

  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减资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1,888万元调整为27,130万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24,417万元,持股90%;水城城投出资2,713万元,持股10%。

  (二)投资预算调整方案及资金筹措

  根据变更后内容测算,项目建设资金为90,417.92万元,来源于注册资本和银行贷款。其中,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为27,13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

  四、对外投资调整的主要原因

  1.因规划调整,需对项目建设内容、设计规模、处理标准、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

  2.城建道桥因自身情况变化拟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3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其实际出资额124,36.32万元;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1%增加到90%。

  3.因项目投资总额减少,水城县政府同意首创股份收购城建道桥股份后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减资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1,888万元调整为27,130万元。

  五、对外投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后,经财务测算分析,项目收益率有所提高,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项目同时入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项目库,为贵州省第三批次示范项目,且项目地属于贵州省GDP排名前列的地级市中心县城,具有较高的战略意义;本项目系公司在贵州省第一个全县(含所有乡镇)打包污水处理PPP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贵州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水务市场,示范效应明显;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运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贵州省传统水务市场的业务规模及影响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

  污泥处置风险:根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运输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均由政府方负责。但政府方在补充协议中尚未明确污泥处置单位。

  解决对策:项目公司后续将继续与政府积极沟通,督促政府方尽快确认污泥处置方,确保污泥出路畅通,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议案》(详见临2021-038号公告),同意公司名称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修改为: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文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光污染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生物质能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得从事燃煤、燃油热力生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副食品、包装食品、饮料、家具、工艺美术品、节能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住宿,中餐、西餐,零售酒、进口卷烟、国产卷烟、雪茄烟,美容美发(仅限新大都饭店经营);零售烟(仅限新大都商品部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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