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2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45.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3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4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2,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0%,减持时间已过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生、许夕峰先生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331,75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一)股份发行及登记情况
2020年11月2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754号)文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000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0,331,753股,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二)锁定期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发行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30,331,753股,总股本由788,100,633股变更为818,432,386股。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合计4.20万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1年5月10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818,432,386股变更为818,390,38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上述认购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全部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主体均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0,331,753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8日。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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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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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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