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原标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一定时期内,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347.0072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7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1年5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7.26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1)13.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1.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客户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定制化设备,具有单台设备价格高、使用周期长的特点。同一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如无产能扩建、设备技改或工艺更新的需求,短期内向公司进行重复大额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面临持续开拓新客户的风险。未来若公司无法在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受到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期有所下降;随着国内疫情逐渐被控制,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已逐渐消除,公司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仍有所增长。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总体来看,新冠疫情预计在短期内无法消除,若未来新冠疫情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者均在中国大陆设厂,并引入国际先进的工艺方式与制造技术。其中水平连续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外资企业安美特(中国)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来源于其集团的德国工厂;垂直升降式电镀工艺的代表企业为台资企业竞铭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港资企业东莞宇宙电路板设备有限公司和港资企业宝龙自动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技术均来源于港台地区。目前各家竞争者也开始陆续推出垂直连续电镀设备。若上述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挤压、抢占公司产品的市场,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公司经营受下游PCB制造业景气度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面向下游PCB制造厂商,产品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PCB制造厂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其增速。如果未来下游PCB制造业景气度下降,则预计下游PCB制造厂商将会减少相关电镀设备的采购,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存货较大以及客户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调整的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等构成。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存货分别为13,669.30万元、17,013.95万元和22,393.60万元,存货减值损失分别为250.19万元、464.48万元和519.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亦存在客户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调整的情形,报告期各期由此产生的存货减值损失分别为64.09万元、145.09万元和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调整的原因主要为如下两方面:一是客户内部规划或者产品结构调整,公司为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客户协商对合同/订单进行调整或者取消,目前一般亦未收取相关违约金;二是公司设备运行情况未达到客户要求,客户要求对合同/订单进行调整或者取消。未来,若公司存货规模进一步扩大,或客户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调整的情形增加,则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六)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22,973.96万元、20,200.02万元和29,240.15万元,2020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76.90%。未来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七)新行业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PCB电镀领域和通用五金电镀领域。随着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公司已逐步向电镀设备的其他应用领域如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下游新行业拓展,从而不断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并提高公司销售规模。在下游新行业应用领域内,公司的技术储备及经营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运营经验尚有待进一步积累成熟,品牌认知度仍在建立过程中,同时由于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方案选择存在不确定性、市场进入门槛和竞争格局等不同,从而使公司面临新行业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5号),同意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0号)批准。公司A股股本为14,7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3,470,072股于2021年6月15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东威科技”,证券代码为“688700”。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6月15日

  (三)股票简称:东威科技;扩位简称:东威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70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47,2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6,80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3,470,072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13,729,928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84.00万股,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仅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93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489,928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10%,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6%。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9.41元,发行后总股本为14,720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约为13.85亿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1GZAA70023),发行人2019年、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7,424.26万元、7,893.82万元,累计为15,318.08万元,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满足在招股意向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刘建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刘建波直接持有公司4,760.00万股,通过方方圆圆间接持有公司5.15万股,通过家悦家悦间接持有公司5.85万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0.74%的表决权。同时,刘建波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如下:

  刘建波: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2900619790808****,中专学历。1996年至2001年,任东莞友大电路板设备厂技术员、生产主管;2001年至2005年,任昆山东威机械设备服务部负责人;2005年至2019年,任东威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东威机械执行董事;2013年至今任广德东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深圳东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2019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

  2、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1)董事

  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

  (2)监事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含职工监事),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除前述限售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部分内容。

  (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3人,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形。

  3、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除前述限售情况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部分内容。

  (五)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合计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合计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八)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00%,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4,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84.00万股,获配金额1,731.44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注: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份无需缴纳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6,800,000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9.41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17.55倍(每股收益按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43元(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市净率:2.12倍(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0.54元/股(以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628.80万元,全部为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金额。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9日出具了信永中和[2021]验字第XYZH/2021GZAA7045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9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2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2,238,059.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49,940.83元,其中新增注册股本为人民币36,8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7,249,940.83元。”

  (九)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404.99万元。

  (十一)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36,579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十四)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4万股,占发行总量的5.00%。网上有效申购股数为49,906,041,500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758.39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98.40万股,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802066%,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13,970,324股,放弃认购数量13,676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2,097.60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2,097.60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3,676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1GZAA70023)。相关财务数据已在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XYZH/2021GZAA70289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阅报告》已在《东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一)》中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根据上述《审阅报告》,公司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16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9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31%。2021年1-3月,公司经营业绩相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2020年一季度国内外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阶段性影响,2021年一季度国内新冠疫情防控效果显现,公司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另一方面,随着5G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下游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使得公司2021年1-3月经营业绩大幅增加。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

  除此之外,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转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下转A15版)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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