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进展暨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4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高端智能家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12亿元,计划首期投资比例约占总投资的60%,其中外资注册资本金2,000万美元,占地面积约300亩。乙方将在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与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上述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及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完成购买江苏省丹阳市丹西公路南侧,312国道以西,沪蓉高速以北,面积分别为175亩及140亩的土地使用权,现将进入基建阶段,本次基建项目投资规模预算总价人民币20,00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述
1、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意控股子公司拟在江苏省丹阳市投资地板、木门及生态板基建项目,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本次基建项目建筑面积约74,203.24平方米,投资规模预算总价人民币20,000万元(含税)。
2、公司于2021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基建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基建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基建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毗邻沪蓉高速与G312交叉口。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地板、木门及生态板项目用房,建筑面积约74,203.24平方米。
5、项目投资规模:预算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人民币20,000万元 )
6、资金筹措方式:自筹+银行贷款。
7、项目建设周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明确的开工之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365日历天。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地板、木门及生态板新建用房项目的落成将有利于公司加速产品升级,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市场、工程建设等风险,或受子公司自筹资金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额以后续实际情况为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可能面临项目效益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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