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年05月26日 05:3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设备公司担保的最高限额为11,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设备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12个月。2021年5月25日,公司和建设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TU330628701FBWB202100008),愿意为设备公司与建设银行于2021年5月25日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U330628701FBWB202100007)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6.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11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垃圾、烟气、灰渣、渗沥液处理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自动化控制软硬件、信息管理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设备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设备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设备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613,242.91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82,830.5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6,073.4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5.02%,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33.3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U330628701FBWB202100008)

  2、《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U330628701FBWB202100007)

  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设备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设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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