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20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股票代码仍为“600289”;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89”。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5月20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净资产154,900.8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2,354.2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47.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20.9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以及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52,354.26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7条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第一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和第五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因触及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13.3.1条第(三)款及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13.9.1条第(五)款:“上市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于2017年12月2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9),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于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事项尚未完全解决。
(二)公司因存在涉嫌违规担保金额超过1,000万元,及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金额超过1,000万元,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9.1第一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日,尚待清偿资金占用余额为6,221.85万元(其中包含依法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徳清鑫垚案件错误划扣的资金3,372.10万元)。涉嫌违规担保余额涉及本金29.2亿元,其中25.73亿元公司不承担或清偿责任。公司尚需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并拟被划扣的金额为34,693.34万元(相关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5日,最终以实际扣划为准)。为了加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清偿速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阜新银行已向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FYBH20210428001),以最高额人民币5.56亿元向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综上,公司控股股东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和公司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已有妥善解决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实施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5月18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10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2021年5月19日停牌1天,2021年5月20日开市起恢复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五、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事项尚未完全解决。
(三)公司控股股东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和公司涉嫌违规担保事项已有妥善解决方案,相关事项是否已解决完毕以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未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1-048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全文披露如下: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筒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请你公司从上期非标意见消除及持续经营能力、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主要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上期非标意见消除及持续经营能力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19年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事项为,2019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11.75亿元,本期冲回17.82亿元,而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免除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年审会计师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上述金额进行调整。2020年,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2020年财务报告的影响,在本期对以前年度因关联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年审会计师对上期非标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判断过程,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发表明确结论;(2)上述事项在本期的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明确说明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以及对本期期初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影响;(3)如上述事项需要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明确说明对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影响数额,是否会导致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年报,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24亿元,同比下滑28.67%,已连续4年同比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亿元,亏损较大,且连续4年出现大额亏损。另外司法冻结资金9.86亿元,且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请公司补充披露:(1)营业收入连年同比大幅下滑、扣非归母净利润连年亏损较大的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较大风险,并充分提示风险;(2)结合违规担保案件进展,说明主要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具体情况及后续安排;(3)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
3.根据年报及占用担保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76591.25万元,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公司因违规担保划扣新增资金占用12961.10万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9552.35万元,收到现金清偿款70010万元,同时根据法院裁定亿阳集团破产重整计划,获得亿阳集团股份数6602.52万股,占其全部股份数量的1.68%,其可收回金额评估为1.33亿元,尚待清偿资金占用余额为6221.8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持有控股股东亿阳集团6602.52万股股权的会计核算具体情况,包括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并说明评估报告中涉及的主要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的判断依据,以及是否真实、准确;(3)通过取得控股股东1.68%的股权解决1.33亿元资金占用,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相关规定,以资抵债事项是否依法合规履行相应审议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年报及占用担保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21年4月30日,案件尚未完结的违规担保余额涉及本金29.2亿元,其中公司对25.73亿元不承担清偿责任;尚需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并拟被扣划的金额为34693.34万元,亿阳集团可通过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支付股权价款清偿资金扣划。请公司补充披露:(1)不承担清偿责任的未完结案件后续处理计划和时间安排;(2)亿阳集团可通过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支付股权价款清偿资金扣划的具体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关于主要财务数据
5.根据年报,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6.33亿元,主要为往来款,同比増长847.85%,増长较大的原因主要为控股股东重组,债权人未向控股股东申请债权的担保诉讼所致,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对象为深圳前海海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光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和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0年末其他应付款同比增长较快的具体原因;(2)主要其他应付款形成的时间、金额、对象、事由、具体账龄、认定依据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6.根据年报,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756.56万元,较2019年末1.08亿元下降较大,主要为软件著作权2258.30万元,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601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软件著作权的具体情况,包括明细、取得方式、初始确认金额及依据;(2)报告期内上述软件著作权减值测试具体过程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前期未足额计提减值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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