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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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温能全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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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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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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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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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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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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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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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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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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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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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环境工程设计固废乙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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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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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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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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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烈豪、袁建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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