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因未及时披露1.54亿专利授权使用费遭处罚

国华网安因未及时披露1.54亿专利授权使用费遭处罚
2021年05月18日 20:00 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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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国华网安(维权)因未及时披露1.54亿专利授权使用费遭处罚,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索赔时限不足百天

  国华网安因未及时披露高达1.54亿专利授权费用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投资者诉国华网安证券虚假陈述案因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进程被广东高院驳回后,该案再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多位投资者已收到一审胜诉判决。

  一、巨额专利授权使用费支出未及时披露,提管辖权异议拖延索赔进程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6号),内容关于与自然人胡某泉签订《ATP专利授权使用协议》的事项属于《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及时进行披露,直至2017年4月11日才予以补充披露。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的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7年6月1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6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发送邮件到 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索赔。

  早在2018年12月,投资者诉国华网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深圳中院就已经立案受理,此后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深圳中院裁定驳回,后公司不服深圳中院的一审管辖裁定,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广东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因本案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相关规定深圳中院依法对本案拥有管辖权,驳回了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诉讼时效仅剩3个月,一审已判即平行案件参照适用,股民大概率获赔

  2020年7月,投资者诉国华网安证券虚假陈述案再次在深圳中院开庭,被告方认为隐瞒的是利好而非利空消息,不应向投资者进行赔偿,但原告方代理律师并不认同。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实施日2013年11月20日的认定没有异议,但对采用更正日还是揭露日确定基准日存在争议,因更正日至揭露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交易,故法院认为均不影响基准日计算,故采用揭露日2017年6月15日计算出2017年8月10日为基准日,基准价为24.08元。公司自被立案调查后,股价急速下跌至低位盘整整近三年,直至去年3月走出了一波行情,一度到过49元/股的高位。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止报告日公司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一审判决结果为本公司赔偿上述投资者损失1,305,230.55元,案件受理费22,869.68元,截至期末该笔款项尚未支付。

  由于投资者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该案的诉讼时效截止2021年8月22日,错过时效的投资者则胜诉权将归于消灭。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宜抓住最后机会参与进来,通过公众号股民索赔宝参与索赔。

  三、公司更名赔偿责任承继,业绩见长欣喜股民

  国华网安前身系招商局蛇口工业汽车运输公司,曾用名“深安达”“北大高科”“国农科技”,隶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现公司主要从事移动应用安全服务业务,是一家专业移动应用安全综合服务提供商。1991年1月14日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004)。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65亿股(其中A股流通股1.15亿,限售A股5871.36股),总市值约28.20亿,股东人数为1.96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5871.36股,股票收盘价为17.09元/股,当日下跌0.7%。

  公司已更名并完成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2020年12月1日正式启用新证券名称“国华网安”,部分投资者会担心公司更名对索赔诉讼产生影响。律师解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时公司主体并没有变更,仍然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更名前的权利义务依法应当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据此已起诉的案件不受影响,但是公司更名之后再起诉,应当以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当事人。

  2021年4月28日,国华网安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81亿,同比增长159.16%;实现归母净利润6462.31万,同比增长1985%;每股收益为0.39元。而与年报同时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却在公司5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进行了更正称,因工作人员疏忽,关于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的部分内容录入有误,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更正为19,608。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53.12万,同比增长57.1%;归母净利润429.93万,同比增长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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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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