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1年04月30日 07:31 证券日报

原标题: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名称: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工程、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变更及结项后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28,544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2021年4月28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8,544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以下除非特殊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0,307,062股,发行价格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054,699,995.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2,839,99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16号《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开立了三家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8,408,795.09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2万元使用用途变更为投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无超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前次补流资金计划于2021年4月27日全部归还(详见公司临2021-022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资金额约为188,818万元,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拟变更的项目名称: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

  2.变更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是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20,342万元,其中拟由业主方使用外国政府贷款1,100万美元。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2,550万元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方式为本公司单方向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1)取水工程;(2)净水厂工程,包括配水井、静态混合井、网格反应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加氯间、回流调节池、污泥调节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3)原水管线工程,长约10公里,为DN200mm玻璃钢管;(4)配水管网工程:DN200-1000mm球墨铸铁管,长约40公里。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淮南市山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水厂(10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评函[2007]610号)。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水厂(10万吨/日)项目环境报告书的复核意见的函》(淮环函[2014]23号)同意项目建设。本项目用地业主方淮南市山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550万元,因取水口位置变更,政府重新规划项目等原因,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资2,39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0,159万元。

  3.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项目的原因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厂项目受国家引江济淮工程影响,山南水厂取水口需变更位置。目前,政府拟重新规划该项目,尚在解决取水口的选址,及对新选址进行勘探、重新设计等问题。

  为更好地回报股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价值,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部分募集资金节余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保障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永久性补流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28,544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上述计划变更的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10,159万元,募投项目节余5,647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12,738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及实际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该事项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首创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对首创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5 号楼2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 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 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 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 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 号楼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1 年 5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3. 邮政编码:100044。

  4. 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 联系传真:010-6835619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股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永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春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前山河流域、岐江河流域-板芙镇、南朗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第一标段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EPC+O 模式实施该项目,项目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 332,524 万元,运营维护费约 45,309万元,设计费约为 6,774 万元,勘察费约为 3,285 万元。公司将与中建八局、天津市政院共同设立“中山汇创生态治理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由其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项目管理协调工作。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全周期的管理协调和项目的运营管理等工作;天津市政院负责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建八局负责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等。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合同已签订,项目公司正在注册中。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供排水一体化 EPCO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阜南县供排水一体化 EPCO 项目,EPC 总包金额人民币79,808.00 万元,供排水总规模 26.6 万吨/日,管网总长度 615km,污泥处置规模100 吨/日,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阜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首创股份出资人民币 1,780.00 万元,持股比例 89%,四川青石出资人民币 220.00 万元,持股比例 11%。截至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已成立,正在做合同签约及交接前准备工作。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披露日,双方已签订转让协议,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依照协议约定向监管账户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东亚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将人民币28,544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计划变更的募投项目未使用资金人民币10,159万元,募投项目节余人民币5,647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取得的理财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收益等人民币12,738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21-027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永政先生、曹国宪先生、邓文斌先生、张萌女士、汤亚楠女士、孟焰先生、车丕照先生、刘俏先生、徐祖信女士、石祥臣先生、李伏京先生(简历附后)共11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孟焰先生、车丕照先生、刘俏先生、徐祖信女士共4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孟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1-028号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政: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律师资格,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曹国宪:男,1963年11月出生,硕士。曾就职于河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及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历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环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邓文斌:男,1977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建设部副总经理,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调研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曾借调至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处。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及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办公室主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萌:女,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发展处副处长;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产业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汤亚楠:女,1980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部会计主管、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孟焰:男,1955年8月出生,博士,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于199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00年被评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自1997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车丕照:男,1957年3月出生,硕士。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俏:男,1970年5月出生,博士。曾任职于麦肯锡公司、香港大学,并在香港大学获终身教职,历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于2013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并于2014年获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正商实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祖信:女,1956年4月出生,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历任河海大学副教授,同济大学校长助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局长,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同济大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参事。

  石祥臣:男,1961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太原橡胶厂厂办主任兼人事处处长,双喜轮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华康医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李伏京:男,1980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及工程师。历任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咨询部项目经理,柏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部总经理助理、环境产业部副总经理。现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刘惠斌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整体行业环境变化趋势及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李章先生、刘惠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在新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章:男,1966年2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审计署金融审计司副处长;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刘惠斌:男,1975年3月出生,硕士,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历任法院助理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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