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1年04月30日 07:29 证券日报

原标题: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合计计提减值损失12,150,204.14元。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计提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说明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账龄风险组合应收账款,以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260,411.03元。

  2、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的说明

  根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按照三个阶段,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结合不同组合,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4,114.35元。

  3、存货减值损失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0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1,370.04元。

  4、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的说明

  根据公司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有证据表明该在建项目已经损坏,或计划变更将终止投入等原因导致其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公司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1,054,308.72元,全部为机器设备所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营业利润12,150,204.14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此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本次计提资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招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饶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为满足上饶燃气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为上饶燃气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招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169号1-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上饶燃气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同意为上饶燃气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上饶分行正式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保证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上饶燃气100%的股权,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上饶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次董事会所议四笔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48,94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昆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将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1年。为满足上饶燃气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为上饶燃气前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向昆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罗桥公路169号1-3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经营;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管道燃气业务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货物、2.1易燃气体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饶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上饶燃气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同意为上饶燃气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大庆分行正式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上饶燃气100%的股权,上饶燃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上饶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上饶燃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次董事会所议四笔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48,94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旌能天然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天然气”)将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西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将以持有的旌能天然气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为旌能天然气上述燃气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旌能天然气提供担保的议案》。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韶山路北段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占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30日;

  经营范围:天然气经营管理(仅限城镇燃气经营,凭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管道天然气经营(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甲烷不带储存经营(票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15日);天然气工程设计;天然气设备及材料安装、维修及销售;地暖销售及安装;保险咨询服务;燃气用具及设备、零配件销售、安装及维修;天然气仪表、设备校验、维修、安装;货物进出口业务,天然气管道安装及维修,室内天然气管道设计,天然气站、场内部设施设计,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旌能天然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旌能天然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旌能天然气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同意以持有的旌能天然气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为旌能天然气上述燃气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西安分行正式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旌能天然气100%的股权,旌能天然气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旌能天然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旌能天然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虽然被担保人旌能天然气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为了满足旌能天然气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以持有的旌能天然气100%的股权为质押担保,并为旌能天然气本次申请燃气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其他

  本次董事会所议四笔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48,945.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持有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泓燃气”)72%的股权,天泓燃气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泓燃气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一年;公司将为天泓燃气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天泓燃气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天泓燃气的其他少数股东:自然人金华、康健、王翔、高建东和苏州先胜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持有的,占天泓燃气出资总额18%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股东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泓燃气提供担保的议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务广场C-8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2,488.89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危化品的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220号”所列范围经营):销售及租赁:燃气设备、自控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机电相关设备,并提供相关维修及维护的售后服务;研发:燃气设备自控系统:燃气技术的开发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72%,自然人金华持有全部股权的6.67%,自然人康健持有全部股权的4.02%,自然人王翔持有全部股权的2.73%,自然人高建东持有全部股权的2.65%,苏州先胜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全部股权的1.93%,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全部股权的10%。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天泓燃气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天泓燃气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担保事宜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正式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持有天泓燃气72%的股权,天泓燃气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天泓燃气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3、天泓燃气的其他少数股东:自然人金华、康健、王翔、高建东和苏州先胜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持有的,占天泓燃气出资总额18%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股东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4、天泓燃气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天泓燃气及其余5名股东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虽然股东嘉兴申能联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为了满足天泓燃气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同意为天泓燃气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其他

  本次董事会所议四笔担保事项全部实现以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48,945.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0年度,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15,267,742.2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LNG10,300,621.00元。

  2、关联方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943,396.23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能源管理4,023,725.05元。

  上述第1项日常关联交易未经预计,系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上述第2、3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所审议议案名称为《关于睿恒能源签订烧结环冷机余热利用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合同的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2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

  1、2021年度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2,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2020年度双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6.71万元(不含增值税)。

  2、2021年度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德龙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2020年度,双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30.06万元(不含增值税)。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预计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元

  三、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

  就以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立国、田立新、秦亮、周顺回避表决。

  监事会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马晖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龙源惟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立国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领域规划、诊断、咨询、设计、采购、施工、投资、监测、运营;施工总承包;节能环保领域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节能环保领域建筑材料、五金设备、节能产品设备、机械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及计算机等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洁净新能源发电的投资和运营;合同能源管理。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5号楼(园区)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534.47万元,净资产3,173.58万元,营业收入1,518.45万元,净利润22.97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丁立国担任北京龙源惟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龙源惟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2、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阚永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00元

  主营业务: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保安、代理诉讼、信用服务等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运输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311-27

  2020年度财务数据:总资产841.66亿元,净资产447.75亿元,营业收入801.86亿元,净利润32.55亿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丁立国担任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同时,前述关联方均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保持稳定的交易关系。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属于结算过程中存在时间差状况,没有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自愿、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交易价格公允,收付款方式合理,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调整,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长远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4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2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7)四川华信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7,425.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425.3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08.09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831.46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了职业保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199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2012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依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唐方模,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 5 月,自 1998 年 5 月 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00万元。审计收费较2020年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专业资质、业务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掊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公司拟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且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8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5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王清道先生的辞职报告,王清道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王清道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清道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晓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宋晓萌女士(简历附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宋晓萌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F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号码:028-68539800

  电子邮箱:sccd000593@163.com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宋晓萌,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本科,近五年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职务,从事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信息披露、股权事务等方面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宋晓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1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供应商,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以天然气能源为主的清洁能源供应业务,具体包括三个主要子业务,分别是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和分布式能源业务。

  1、城市燃气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为主,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输配管网,按照用户的需求及管道压力将天然气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客户。公司建设运营CNG加气站,为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提供服务,助力城市交通。除天然气输配与销售外,该业务还包括与之相关的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

  2、LNG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LNG业务集贸易、运输、销售为一体,既有液进液出的贸易模式,又有液进液出、液进气出的销售模式。公司向上游LNG液厂或LNG码头采购气源,以LNG槽车运输,销售给终端客户。终端客户包括工业用户、终端加气站或气化站。

  目前,公司现有LNG运输槽车32台,基本满负荷运转。

  3、分布式能源业务及其经营模式

  公司分布式能源业务以投资、建设和运营为主。公司根据客户用能需求及当地的燃气采购价格、电价、上网政策等因素进行经济测算,制定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运营方案,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订投资及供能协议,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为客户提供冷、热、电等能源供应。

  (二)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城市燃气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城市燃气业务的销售收入主要由售气收入和工程配套安装收入组成,业绩受气源成本、管道供应能力、市场开发情况、区域内城市化发展情况、环保及产业政策、政府价格管控等因素影响。

  在这些因素中,气源成本和政府价格管控措施是决定天然气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区域内市场化发展情况、市场开发情况、管道供应能力和环保及产业政策是决定销售气量的主要因素;政府核准的每户的安装价格是影响工程施工利润的主要因素。

  2、LNG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相对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市场化程度更高,受价格管控的影响更小,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波动性更大。公司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是决定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运输距离、运输量是决定运输业务收入的主要因素;终端用户、加气站和气化站的用气量是决定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3、分布式能源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分布式能源业务的销售收入来自冷、热、电的供应。按照我国现行分布式能源政策,该业务的供能范围仅包含特定客户及其周边工商业企业,因此,特定客户的用能情况以及与其签订的供能价格是决定销售收入的主要因素。

  此外,分布式能源站由公司负责投资和运营,每座能源站的资金成本、管理成本、气源采购成本和设备摊销是决定营业成本的主要因素。

  (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生的主要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多个子公司所属特许经营权区域有扩展,为公司新增了约3.7万户民用户和1,663户工商业用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国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出台多项环保政策,强化重点地区的天然气利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国家管网公司正式运营、定价目录中取消门站价格、产供储销体系等政策出台,及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天然气行业面临新的产业变革和发展预期。从发展机遇来看,国家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新基建与扩内需等措施将有效拉动经济发展,从而能有效拉动包括天然气在内的清洁低碳能源需求,因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天然气行业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拥有5家具有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燃气实体,分别为上饶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和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报告期销售燃气量3.19亿立方米。公司子公司苏州天泓、旌能天然气和联营企业金石石化从事LNG业务,报告期合并范围内经营LNG15.8万吨,联营企业金石石化经营LNG60.90万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544,528,其中:38,377,084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至双方申请解冻为止,目前尚未解冻;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冻结2,004,528股(解冻日2023年10月15日)、21,170,000股(解冻日2023年12月3日);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冻结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13日)、162,916股(解冻日2023年12月20日)。扣除轮候冻结等重复计数后,上述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1%。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我们共同经历了百年不遇的疫情及全球经济衰退,全体大通燃气人战疫情、保生产、抓发展,促改革,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手抓生产经营不动摇,竭力向社会奉献抗疫力量,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保卫了职工生命安全,保障了公司平稳发展,保证了能源供应稳定。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制度化改革建设,全年在安全生产、财务管控、经营督导、工程管理和审计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制度和管理上不断优化,为公司总体战略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引进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苏州天泓的战略股东;此举有利于公司 LNG 业务和华东地区市场的发展,提升了苏州天泓的保供和客户服务能力,提高了苏州天泓在华东市场的行业影响力。

  2、阳新华川积极拓展周边区域,于2020年6月正式收购武穴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阳新分公司资产,取得滨江工业园、富池远大化工园两大市场,并实现供气。

  3、上饶燃气与上饶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实现输气管网互联互通,增加气源保障,使上饶燃气的冬季保供能力得到极大地提升。

  4、苏尼特右旗加气站,报告期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建设,于2020年10月基本完成施工,已于2021年4月份试营业。

  5、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跟踪贯彻新的信息化管理理念,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利用,持续为公司业务发展、高效管理与协同提供有效支撑。

  6、苏州德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成立,致力天然气行业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过报告期的组建、发展,现已拥有11个软件著作权、1项发明专利、1个软件产品证书。

  7、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系统的建设;坚持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在工作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提升审计能力,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实行工程总监外派制度,进一步规范现场施工管理,提高质量监控的管理水平。

  8、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整合人力资源,实施集团职能部门专业化对口管理。积极开展人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重视人才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543.4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92.27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097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7%。截止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210,192.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100,207.61万元。

  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列示如下: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3,747.71万元,增幅22.88%。主要原因是:(1) 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从2019年5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纳入7个月,而报告期为12个月,影响营业收入增加17,529.37万元; (2) 报告期各燃气子公司销气收入同比增加10,027.19万元;(3)报告期运输收入同比增加1,244.59万元;(4) 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各燃气子公司安装收入同比减少2,044.21万元;(5)子公司睿恒能源上年取得设备销售收入3,276.98万元,报告期无此收入;(6) 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子公司成都华联经营的东环酒店闭店装修8个月,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19.83万元。

  2、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20,073.90万元,增幅24.22%。主要原因是:(1) 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从2019年5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纳入7个月,而报告期为12个月,影响营业成本增加14,769.79万元;(2) 报告期各燃气子公司销气收入同比增加,相应地,营业成本同比增加7,927.30万元; (3) 子公司睿恒能源上年产生设备销售成本2,623.29万元,报告期无此成本。

  3、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30.85万元,减幅3.51%。主要原因是:(1)  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从2019年5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纳入7个月,而报告期为12个月,影响营业利润增加1,449.97万元;(2) 报告期,公司因业务增长促使银行借款需求增长,银行借款规模增加致利息费用同比增加885.93万元;(3) 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公司采取减少租户租金、降低物管费、关闭东环酒店进行装修等措施应对疫情,影响营业利润同比减少572.98万元;(4)报告期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存货和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2.57万元。

  4、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638.03万元,减幅15.45%。主要是上述营业利润减少、取得政府补助增加和相应调整企业所得税,以及少数股东收益增加等共同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续表:

  (2)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2020年度对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免了部分租金,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设子公司

  2020年2月,旌能天然气设立全资子公司德阳德通商贸有限公司(设立时由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共同出资,后变更为旌能天然气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50.00万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6月,天津德龙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津德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780.00万元,实缴出资500.00万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5月,阳新华川设立全资子公司阳新县华川燃气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实缴出资30.00万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注销子公司

  2020年9月,成都华联注销子公司成都华联华府金座餐饮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睿恒能源注销子公司绵阳睿思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丁立国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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