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4月22日 03:03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5版)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1

  1、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1本公告所载关联交易的披露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与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关联交易数额和口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可能存在差异。

  2详见其他关联交易(3)。

  3详见其他关联交易(4)。

  4详见其他关联交易(8)。

  5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6详见其他关联交易(1)。

  2、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公司关联方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0.493亿元,其中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7亿元;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1.82亿元,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本金余额1.673亿元,全年自有资金实现投资收益1,990.28万元。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9亿元,其中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本金余额1.6亿元,公司出资本金余额0.3亿元,全年自有资金实现投资收益为739万元,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270万元。

  3、往来项目

  单位:元

  ■

  7详见其他关联交易(3)、(4)、(8)。

  8详见其他关联交易(8)。

  9详见其他关联交易(8)。

  10详见其他关联交易(3)、(4)。

  4、其他关联交易

  (1)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从中国东方信用拆入资金30亿元,支付利息28.83万元;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的方式从中国东方借入资金99,835万元,支付利息10.93万元。

  (2)上海伴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购买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8,000万元,获得投资收益71.29万元。

  (3)公司与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场外衍生品合约,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履约保障品9,659.53万元,2020年末确认收入840.58万元、衍生金融资产840.58万元。

  (4)公司与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场外衍生品合约,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现金履约保障品14,709.29万元,2020年末确认收入2,924.62万元、衍生金融资产2,924.62万元。

  (5)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现券买入金额87,322.30万元、现券卖出金额87,479.20万元;与中国东方累计发生现券卖出金额70,160.98万元,分销卖出债券金额600万元。

  (6)在二级市场,公司累计买入并卖出中国东方发行的债券金额97,006.43万元;在二级市场,公司累计买入并卖出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2亿元、买入其发行的债券金额1,500万元、回售其发行的债券金额7,000万元;在二级市场,公司累计买入并卖出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1.5亿元。

  (7)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现券买入金额9,290.19万元,分销其主承销的债券金额11,000万元,买入其分销的债券金额55,800万元。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并卖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金额350万元。

  (8)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多笔场外衍生品合约,公司向其支付现金履约保障品7,220.98万元,2020年末确认收入467.97万元、衍生金融资产619.13万元、衍生金融负债151.15万元。

  (9)2020年末,关联自然人持有公司发行或管理的资管产品和基金产品份额市值共计300.32万元。

  5、其他

  (1)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曾于2018年发行“如日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10月摘牌)、“如日2018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曾于2019年发行“如日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20年3月发行“如日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截至2020年12月31日,“如日2018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19.03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1.33亿元;“如日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22.36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3.00亿元;“如日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存续规模28.71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1.01亿元。

  (2)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曾于2019年发行“煦日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1月10日摘牌)、“煦日2019年第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该专项计划已于2020年7月摘牌)、于2020年11月发行“煦日2020年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煦日2020年第四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73.09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0.01亿元。

  (3)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于2020年11月发行“东方欲晓7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欲晓7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78.89亿元,中国东方持有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共计0.79亿元。

  (4)公司作为管理人、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底层债务人,于2020年发行“兴融-信安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兴融-信安2020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兴融-信安2020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15亿元;“兴融-信安2020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规模30亿元。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指引》相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及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事项如下:

  (一) 与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

  (二)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

  (三)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 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 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东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60.05万股,占总股本的52.74%,是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东方成立于1999年10月27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2016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17年,中国东方成功引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新增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亦进行增资。

  中国东方法定代表人为吴跃,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注册资本为682.43亿元。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东方总资产11,385.92亿元,净资产1,469.39亿元。2020年,中国东方营业收入为1,021.80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87.02亿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中国东方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自然人:公司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现任或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或离任未满12个月)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中国东方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0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持有的金融资产风险特征变化情况,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评估,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5,592.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65,592.0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65,592.00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人民币49,722.85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度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转回差额合计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1,016.74万元。主要项目计提情况如下:

  1、融入方以股票“弘高创意(002504.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243.96万元。

  2、融入方以股票“*ST科陆(002121.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0,827.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720.63万元。

  3、融入方以股票“东方园林(002310.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677.48万元。

  4、融入方以股票“ST网力(300367.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12,789.07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094.40万元。

  5、融入方以股票“跨境通(002640.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720.30万元。

  6、融入方以股票“*ST新光(002147.SZ)”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20年末融资本金为人民币69,998.18万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融入方违约,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经测算,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5,100.77万元。

  7、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预期信用减值模型,2020年度计提转回差额合计冲回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人民币9,540.80万元。

  (二)融出资金

  2020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3,619.34万元,其中:母公司计提转回相应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差额合计计提人民币3,466.41万元,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提转回相应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差额合计计提折合人民币152.93万元。

  (三)债权投资

  2020年度公司对债权投资转回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86.61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债权投资,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对持有的债券按信用减值模型转回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四)其他债权投资

  2020年度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16,902.12万元,主要对持有的债券按信用减值模型计提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其中:母公司计提转回相应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差额合计计提人民币17,145.59万元,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转回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折合人民币243.47万元。

  (五)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

  2020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坏账准备折合人民币4,140.41万元,其中主要是母公司计提转回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坏账准备差额合计冲回人民币2,370.56万元,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计提转回其他资产坏账准备差额合计计提折合人民币6,398.8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0,510,510.17元。经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2020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7,960,6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68,853,311.69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45%。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1年4月20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上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兴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2人,董事江月明先生委托董事曾涛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以下简称“《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江月明、曾涛、董裕平回避表决。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持有的金融资产风险特征变化情况,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评估,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5,592.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平衡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当期回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7,960,6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68,853,311.69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合并报表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45%。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证券投资规模如下: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不含4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最大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不含80%)。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经营管理层对各类证券投资规模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管理,确保投资规模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本次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信用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信用业务规模如下:融资(含融券)的业务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320%(不含320%),股票质押业务(不含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规模不超过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分类评级结果确认的规模上限。董事会同意在以上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管理、风险监控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融资融券业务、行权融资业务、约定式购回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业务规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适用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意见》及《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债务融资发行主体

  公司债务融资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境内外的子公司(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境内外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专业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拆借、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计划、外币票据、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凭证、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转融通借款、信用借款(含银团贷款)、抵(质)押借款、资产收益权转让并回购、债券回购融资及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本公司可以发行实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此项议案中的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无固定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公司依据市场惯例、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进行管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的发行上限及风险控制指标要求。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具体品种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有限制性规定的,公司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具体债务融资工具需要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的,须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后,按照相关要求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向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六)债务融资工具币种

  公司依照每次融资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币种。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七)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务融资工具本金、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如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担保事宜有限制性或强制性规定,还需遵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到期负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净资本等用途。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资金用途有限制性规定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需符合所适用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对投资者条件的相关要求,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或挂牌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或挂牌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公司债务融资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债务融资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主体、融资工具的品种、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币种、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利率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定价方式、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发行安排、担保方式、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登记托管机构、偿债计划、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资产支持证券计划管理人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务。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获得授权的公司管理层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审计规划》;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0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方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发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通知。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供审阅),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阅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合规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三、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七、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八、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公司仓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净利润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末的净资产、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需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并按准则要求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同时根据财政部对新租赁准则执行时间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仓单业务收入确认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仓单业务的模式和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认为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更符合同业实践惯例,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故对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列报方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租赁准则

  1、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公司于2021年初变更会计政策,不重述2020年比较期间数据,新旧租赁准则转换影响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定期报告会计报表科目及附注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

  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仓单业务收入确认

  1、具体情况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仓单业务的模式和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梳理,认为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更符合同业实践惯例,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故对该业务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列报方式。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在财务报表中分别予以列示,并相应调整前期(2019年度及2018年度)比较数字,影响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仓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净利润金额,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末的净资产、总资产金额无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适用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仓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意见

  (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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