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04月22日 01: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定代表人:刘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2,9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3日

  注册地址:连云区中山路港医巷10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通信设备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防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及配件、通信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及维修;空气调节器安装、修理;通信基站维护;信息科技产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智慧云港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四)连云港港口集团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港口物资”)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曹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30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松树桃林路10号

  经营范围:建材、木材、金属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零售经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乙醇汽油、柴油、煤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港口物资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五)连云港港口集团供电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港口供电”)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朱桂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23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东路77号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配电网经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电力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租赁;节能服务;计量器具检测及衡器设备安装、调试、检定、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港口供电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六)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港建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照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90,286.04万元

  成立日期:1989年05月26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260号

  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工程维修;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通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物资储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产品加工、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海洋测绘;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审批手续经营: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筑港建设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七)云南祥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丰化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宗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07月03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小区祥丰大厦

  经营范围: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化肥(如过磷酸钙、复混肥等);水溶肥料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五金、电器电子、橡胶制品、金属材料、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家具、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农用物资(如尿素)的零售;配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公司经营:磷矿的开采、销售。

  关联关系:祥丰化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新为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十八)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码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690.3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开发区五羊路西首

  经营范围:从事码头开发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危险品除外);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经营、维修业务;港口专用工具加工、修理;散货包装;铁路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鑫联码头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十九)连云港中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哈物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朱向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24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

  经营范围:保税物流、货物仓储、集装箱修理;集装箱及货物装卸、绑扎加固服务;拆装危险货物集装箱业务;受托从事监管抵押物的仓储和物流业务;国际贸易;国内货运代理;承办海运、陆运、铁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港口业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出租;房屋租赁;汽车配件、普通机械、木材、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哈物流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连云港公路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路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文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45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9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新光路699号

  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检及运输咨询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实业投资;汽车维修;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GPS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服务;通讯工程施工;集装箱维修、清洗服务;冷藏服务;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木材、矿产品(煤炭除外)、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燃料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连云港公路港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同受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口控股”)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一)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云台码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仲跻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36,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烧香河路8号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它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云台码头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二)连云港电子口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826.96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502号

  经营范围:口岸信息平台的信息系统开发、管理,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业务,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与培训,基于网络技术的数据接入服务、信息存储、加工及其他信息增值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电子信息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三)河北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长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饶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5月8日

  注册地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化工一路南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一般货物仓储服务,产品外包装服务,海上、公路、航空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报检业务,装卸服务,集装箱拼箱、分拨、中转,自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普货运输,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河北长基受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长基”)少数股东上海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长基”)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四)连云港雅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物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穆爱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3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会展会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品、日用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销售,自助洗车设备的的销售、租赁、安装、维护、运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雅仕物业与公司同受雅仕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五)太谷(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谷(上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黄菲斐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101号1210室

  经营范围:食品流通、酒类、酒具、餐具、食用农产品(粮食、生猪产品、牛羊肉除外)、日用百货及服装的批发、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除拍卖)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太谷(上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望平先生的配偶控制的太谷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六)江苏雅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商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柏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B幢208、209

  经营范围:网上贸易代理;农产品、生鲜水产品、食品的销售;农产品收购;农业项目开发;农作物种植;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电子商务与公司同受雅仕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七)昆明卓耀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卓耀经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礼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2月18日

  注册地址:昆明市广福路新亚洲体育城星都总部基地62幢1单元805号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电动自行车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卓耀经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础的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八)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货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4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1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6号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为旅客提供上下船设施和服务;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等;为船舶提供岸电;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以《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为准)。提供国内货运代理、劳务、货物查验、熏蒸、集装箱清洗修理等辅助服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东方货柜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二十九)连云港港口集团轮驳公司(以下简称“港口轮驳”)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李二宝

  注册资本:人民币396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连云区中山路大松树北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沿海拖驳,沿海货运。一般经营项目:港口疏浚,大件货物吊装,潜水作业,船舶及专用仪器仪表修理,国内船货代理,专业咨询;五金、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配件、油漆、缆绳、船用辅机零售、批发、代购代销。

  关联关系:港口轮驳受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连云港泰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地石化”)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

  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东路2-1号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岸电;货物装卸、仓储;(以上按许可经营)。港口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以上不含危化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陆地管道运输;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泰地石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的参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一)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石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永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货物装卸、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经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港口石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为少数股东连云港新海岸的股东港口集团的孙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二)天津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长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河街道好旺角商界C-2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天津长基受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的少数股东上海长基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十三)连云港新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欣农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穆爱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用薄膜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新欣农业与公司同受雅仕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十四)连云港雅仕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物联”)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陆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A楼304室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雅仕物联与公司同受雅仕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提供供应链物流服务、采购港口进出口作业公共服务、对物流资源的调配以及提供办公场所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2. 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正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市场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允合理确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外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连云港宝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和广西新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21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发生的以下担保情况:

  1、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10%的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决定对外担保的方式、担保的额度等具体事项以及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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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3月9日

  2、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207室

  3、法定代表人:王明玮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经营范围:易制爆危化品:硝酸、硫磺;一般危化品:正磷酸、白磷、氢氧化钠、甲醇、乙醇【无水】、丙烯、硝酸铵肥料【含可燃物≤0.4%】、石油原油、二硫化碳、粗苯、苯酚、正丁烷、1,4-二甲苯、甲酸、三氯氧磷、三氯化磷、煤焦沥青;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不得存储);其他经营:谷物、豆及薯类、饲料、棉、麻、硫化镍、沥青、氯碱、化肥、耐火材料、煤炭、矿产品、化工产品、炭素制品、金属及制品、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沥青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订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加工(熔硫造粒,但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算、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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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2月13日

  2、住所:MSH 4706,Room 1007,10 Floor,Ho King Center,2-16 Fa Yuen Street,Mongkok,Kowloon,Hong Kong.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无

  5、主营业务范围:供应链执行贸易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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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8月20日

  2、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山路8号205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邓勇

  5、经营范围:承办各类进出口货物的海、陆、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定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加工(熔硫造粒)、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算、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咨询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品2类3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4类1项、危险品4类2项、危险品4类3项、危险品5类1项、危险品6类1项、危险品8类、危险品9类。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沥青改性剂、农业用硫磺、食品添加剂硫磺的生产、货物仓储(硫磺储存)、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车用尿素的生产。化肥的销售;承办各类进出口货物的海、陆、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租船、定舱、配载、签单、仓储、物流加工(熔硫造粒)、揽货、中转、报关、报检、运费结算、结汇、包装、装拆箱、缮制单据、委托铁路运输、开展多式联运及运输咨询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危险品2类3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4类1项、危险品4类2项、危险品4类3项、危险品5类1项、危险品6类1项、危险品8类、危险品9类。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沥青改性剂、农业用硫磺、食品添加剂硫磺的生产、货物仓储(硫磺储存)、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车用尿素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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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连云港宝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4月26日

  2、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滨大道阳光国际大厦B座28层B3003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郭长吉

  5、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服务;矿产品(煤炭及其制品除外)、建筑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港口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五)广西新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1月12日

  2、住所: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万代财富广场2单元703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明玮

  5、经营范围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船舶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为其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82.80%,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7,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己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41,226,415.1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756,19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8,999,96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397,882.74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3,602,084.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3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发行费用5,397,882.74元(不含税),其中含承销及保荐费用4,608,490.10元(不含税)、律师费用235,849.06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283,018.87元(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270,524.71元(不含税)。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41,226,415.10元,包括募投项目投入资金140,000,000.00元,发行费用1,226,415.1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62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置换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1,226,415.1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上海雅仕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43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号)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26,756,1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999,967.60元,扣除发行费用5,397,882.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3,602,084.86元。2021年3月1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3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的要求,公司及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公告日,公司、亚欧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亚欧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亚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东兴证券以下简称“丙方”。《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32687493,截至2021年3月1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应当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该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曾冠、邓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为避免疑问,乙方仅履行本协议项下明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对专户的资金使用和划付进行监管。

  十、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应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或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提前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望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756,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813,429.25元(含税)。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望平、王明玮、杜毅、关继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 3日号),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度进口业务预测情况,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鉴于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授权,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其薪酬依据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董事长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基本薪酬为人民币6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基本薪酬为人民币50万元/年(税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业绩考核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境况下,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长基”)提供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公司将款项付至安徽长基银行账户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关联董事孙望平、王明玮、杜毅、关继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现金管理金额: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以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五)决策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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