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1年04月21日 05: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于2021年4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咚先生、池家武先生、王石泉先生、王永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莉女士、杜小鹏先生、毛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毛明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莉女士、杜小鹏先生、毛明华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各候选董事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换届选举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咚先生、池家武先生、王石泉先生、王永革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肖莉女士、杜小鹏先生、毛明华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唐咚先生、池家武先生、王石泉先生、王永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莉女士、杜小鹏先生、毛明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黄敏先生、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咚,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东南大学任助教;1992年8月至1996年4月任深圳航天微电机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6年5月至1999年4月任瑞士思博电子集团中国代表,全面负责中国地区的销售与市场工作;1996年5月至2012年2月先后任深圳市步进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步进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2月至今任深圳人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今任深圳亚特精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任上海步科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上海步科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步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至今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杭州步科云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唐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156,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通过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0.61%的股份,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1%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池家武,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本科学历。1991年8月至1993年3月任南京金山电气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任南京大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工程部部长;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任南京恒志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项目经理;2001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步进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2年2月至今任深圳人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11月至今任深圳亚特精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北京凯迪恩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今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池家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348,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通过上海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38%的股份。池家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石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财经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01年3月至2011年3月,历任环胜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会计课长、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入职公司负责财务工作,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杭州步科云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石泉先生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王石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永革,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9年6月至1996年6月任哈尔滨对外贸易公司部门经理;1996年9月至2006年6月任莫斯科达宝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今任香港中国丝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今任深圳莱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永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莉,女,196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武汉大学英国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至1987年任中南工业大学外语系担任助教;1990年至1994年任香港三菱商事会社深圳事务所行政助理;1994年至2014年历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4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房多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肖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杜小鹏,男,196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工学本科学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通讯与电子信息系统工学硕士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9年加入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TCL集团通讯事业本部副总裁、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等职;2007年起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今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世强先进(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杜小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毛明华,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工业会计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1981年7月至1993年7月历任四川航空液压机械厂财务处会计、科长、处长;1993年7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会计师;2001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4年2月至2016年9月任深圳中航商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天空农庄生态农业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惠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8年11月至今任世强先进(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良食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毛明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敏,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步科运动控制研发部工程师;2014年4月至今先后任深圳步科运动控制产品部助理总监、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黄敏先生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黄敏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殷明,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高级经理岗位;2014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岗位;2019年8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繁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目前,殷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科股份”或“上海步科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7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145.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天健验〔2020〕3-10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了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047,384.61元的自筹资金,由项目实施主体予以置换分别为:步科股份置换3,596,428.28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置换3,162,253.21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置换1,288,703.12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7,49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银行7天通知存款业务,已全部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步科股份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富兴机电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4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4,800.00万元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2021年1月13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400.00万元,于2021年2月26日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2,4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步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步科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当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表: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不含税),该费用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黄敏先生、殷明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73,262.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655,664.94元。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274,037.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287,980.16 元,2020年三季度公司已分配现金红利25,200,000元,本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含三季度现金分红)占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32.25%,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6.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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