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4月21日 03:44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4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公告编号:2021-040)。公司将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审议《关于签署工程合同备忘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2.00:审议《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3.0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4.00:审议《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提案5.00:审议《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6.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提案4.00、提案6.00需以特别决议形式表决(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别提示: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21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三)、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梁惠玲

  证券事务代表 胡昕

  联系电话:0750-3167074

  传真号码:0750-3167075

  8、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本次会议会期1小时,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3”,投票简称为“金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附件二: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临时股东会上代表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均予以确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04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份数量192,15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1%的股东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向日葵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35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4,050,000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江门市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7)减持数量:减持数量不超过1,3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向日葵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2017年1月30日履行完毕。

  2、向日葵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之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向日葵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25%。

  3、向日葵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小荣女士,向日葵系蒋小荣女士的一致行动人。蒋小荣女士及向日葵承诺:永久不会通过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制权,且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上市公司的任何表决权或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权利。本次减持计划未有违反上述承诺。

  4、本次减持事项与向日葵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向日葵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向日葵承诺: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

  3、向日葵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自主行为,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5、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向日葵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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