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年04月09日 02:34 证券日报

原标题: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1-019

  一、 交易概述

  为支持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映科技”)发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于2021年度为华映科技对外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在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交易事项。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华映科技695,833,53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5.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喆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注册资本:763,869.97737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为公司控股股东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 本年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累计提供担保人民币99,611万元,共收取担保费用人民币495.25万元,平均担保费率0.5%。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累计提供担保人民币55,389万元,共收取担保费用人民币272.18万元,平均担保费率0.5%;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相关方累计发生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本息合计人民币2,154.63万元;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相关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7,317.00万元。

  六、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助于公司获得对外融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七、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1-02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058,787,917.8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4,616,792,616.63元,公司实收股本2,766,032,80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公司受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整事件影响,出现大额亏损,公司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49.66亿元。

  2019年,因车载面板断供,公司模组业务陷入停滞。公司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积极整合模组与面板业务,持续提升产能稼动率和产品良率。公司积极拓展面板业务且初见成效,但仍较难覆盖固定成本,公司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25.87亿元。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采取的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于2020年度实现扭亏为盈。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43.24元,未弥补亏损为5,084,262,275.82元,实收股本2,766,032,803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聚焦优势业务,确立“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严控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工艺,提高产品良率,积极拓展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绩;

  2、优化组织机构、重新梳理机构权责、简化内部管理流程等以提升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处置低效资产以增加公司现金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

  3、公司显示面板产品质量优异,产品供不应求,已满产满销,产能已成为目前制约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正在筹划扩大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1-02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4月29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华映科技”变更为“*ST华映”,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规则对照情况

  (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1]21000420015号)及《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华兴专字[2021]21000420061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387.31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216,307.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916.22万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8,381.24万元。

  (二)与规则对照情况

  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9,916.22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为216,307.53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548,381.24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387.31万元,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运作,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3、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暂停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1)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36.04万元,不存在追溯重述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暂停上市的情形。

  综上,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积极寻找和探讨各种扭亏路径,采取各项措施,加快资源整合,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并努力争取政府补助,促进公司稳定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聚焦优势业务,确立“大面板、小模组”的发展战略。严控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工艺,提高产品良率,积极拓展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业绩;

  2、优化组织机构、重新梳理机构权责、简化管理流程等以提升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处置低效资产以增加公司现金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

  3、公司显示面板产品质量优异,产品供不应求,已满产满销,产能已成为目前制约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正在筹划扩大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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