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子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子
2021年03月23日 02: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子

  南京维恒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7、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赫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无线通讯终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用口罩、普通口罩、红外额温枪、医用防护品、工业防护用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生产(生产由分公司经营);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A座3A01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8,463.5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362.8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942.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31.13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8、创维无线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强;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主营业务:销售平板、手机、个人电脑等通讯贸易产品;公司住所:Rooms 1601-04,Westlands Centre,20 Westlands Road,Quarry Bay,Hong kong;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676.0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9.1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2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8.8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无线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9、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启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数字电视接收机(不含接收卫星发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编码、解码器等设施)、数码相框、数码产品及配件、影碟机及配件、多媒体播放器、电脑及配件、音响产品、通讯产品、电子阅读器、电子教育产品、移动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产品、LED照明产品研发、生产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公司住所:深圳宝安区石岩街道创维科技工业园海外厂4楼、6楼南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7,789.9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879.8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4,275.0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79.7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0、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科;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的安装、维护及配件销售;物业管理;仓储服务;普通货运;餐饮服务;公司住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台商工业园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7,971.0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745.62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15.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11.58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11、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兵;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主营业务:客车及乘用车、配件、附件制造;汽车及配件、附件、机电产品销售;旧车及配件、附件交易;客车底盘设计、生产与销售;改装车、电机及电机控制器生产与销售;润滑油及冷却液产品销售;机械加工、客车产品设计与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市(县)际包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汽车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柘塘镇滨淮大道369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943,228.6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25,979.01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41,471.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29.8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林劲董事及其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12、江苏开沃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宏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与销售、售后服务;汽车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与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与技术服务;汽车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公司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开沃大道8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93,226.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394.3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6,404.1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292.05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江苏开沃汽车有限公司为关联自然人林劲董事及其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13、PT.Skyworth Industry Indonesia(创维印度尼西亚工厂)

  (1)基本情况:

  授权代表/董事:罗建勇;注册资本:美元640万元;主营业务:家电产品(彩电、空调、机顶盒等)进口、批发经销权;公司住所:ManggaDuaSquareBlokC-5-6,JakartaUtara;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1,492.3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2,318.06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78,837.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33.8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PT. Skyworth Industry Indonesia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的下属企业。

  14、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范小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报检、保险、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等危险品);为境内外客户供应链(供应商的采购、生产、交付、质量)的控制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不包括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与认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生活日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制品及文物)、矿产品、煤炭、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钢材、包装材料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所有经营范围不含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上运输、公共航空运输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103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1,628.0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750.05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9,502.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652.5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二)锋芒信息和小湃科技相关企业信息

  1、深圳锋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立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主营业务:通信及互联网软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智能家电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文化活动策划;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数码产品的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咨询;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技术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0楼1009;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99.0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54.61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123.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29.04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锋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汤燕控制的下属企业。

  2、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晓晖;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主营业务: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电子产品、数码产品、视听产品,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设备、智慧教育设备、智慧城市设备、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设备、集成电路、玩具、灯具、工艺礼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生活用品和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系统技术、电子、通信技术的研发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国内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 创维大厦A806;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32.5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7.1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8.4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17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汤燕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均是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财报数据,2019年其总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2.7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亿元,总资产人民币475.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159.92亿元;深圳锋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是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初创公司现金流充足。以上关联方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南京维恒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创维无线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开沃汽车有限公司、PT. SKYWORTH INDUSTRY INDONESIA、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深圳锋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基于运营商对内置机顶盒一体机的需求,公司与创维-RGB联合开发,向运营商或其他商用渠道销售内置机顶盒一体机;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向南京金龙或江苏开沃购买客车、乘用车;公司对印尼市场机顶盒和宽带接入设备业务拟在创维印尼工厂进行CKD生产,以实现本地交付;通过创维无线香港公司销售部分VR一体机产品;创维RGB、创维科技园、南京维恒置业对于智能网络机顶盒、自持物业增加摄像头需求增加相关产品的采购;深圳创维电器因自身需求向子公司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采购液晶模组、贴片机、自动印刷机、焊锡检测机、回流炉并为公司子公司提供代加工服务;创维电器因自身需求向子公司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采购光学器件;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向南京金龙销售行驶记录仪、ADAS、智能后视镜产品、液晶仪表;公司境外采购原材料通过香港进口须支付创维电视控股部分理货等相关费用;创维集团向公司提供信息资讯类支持、服务,公司向其支付服务费;遂宁创维电子、神彩物流为公司提供代加工业务及运输服务,公司支付加工费及物流费用,因公司在机顶盒内置广告系统并持续发展,锋芒信息向公司提供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公司向锋芒信息、小湃科技销售机顶盒、摄像头等公司产品。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或销售原材料或产品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依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和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独立董事同意。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简称“创维数字”、“公司”、“本公司”)在分析2020年度的关联租赁情况,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1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关联租赁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预计2021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科技园”)、深圳创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国际贸易”)、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无线”)、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创维电子”)、Winform Inc.等发生租赁业务,预计总金额为6,635.00万元(2020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同类交易实际发生5,728.26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本议案与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中子议案一《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金额合计为24,725.00元,超过净资产的5%(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20,213.05万元计),因此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租赁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延续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将发生以下关联租赁,概述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营商品);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 以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医疗用品及器材(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害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零售及批发贸易。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生产经营移动通信系统手机;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仅限办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005,665.1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11,624.1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856,589.7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7,333.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RGB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4.97%股份。

  2、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赖伟德;注册资本:港币183,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高清晰度电视、数字彩色电视机、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等离子电视、高画质激光视盘、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通讯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商务、电子网络技术、上网终端设备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业务,并从事校园、社区网络化建设的研究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家用电器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五金建材、钢材、装修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危险化学品)、汽车、 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停车场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24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1,517,134.6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78,477.95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37,984.4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5,079.47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卫平;注册资本:美元3,95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软件销售;企业信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仓储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面显示器及显示屏)、可兼容数字彩色电视机、高清晰度电视;从事创维工业园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酒类批发;经营清吧、水吧、酒吧;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水果销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1号路8号创维创新谷2#楼B0919;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39,447.0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2,137.5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8,500.6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605.21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的下属企业。

  4、深圳创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党党;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主营业务:电视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市场营销策划;物流方案设计;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996.6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83.97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223.8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3.85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5、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赫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无线通讯终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用口罩、普通口罩、红外额温枪、医用防护品、工业防护用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生产(生产由分公司经营);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A座3A01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8,463.5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362.8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942.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31.13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6、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科;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的安装、维护及配件销售;物业管理;仓储服务;普通货运;餐饮服务;公司住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宁片区台商工业园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47,971.0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745.62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915.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11.58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7、Winform Inc.

  (1)基本情况:

  授权代表/董事:林成财;注册资本:美元1元;主营业务:地产;公司住所:3rd Floor, J&C Building, P.O. Box 362, Road Town, Islands (British), VG1110;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717.8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92.15 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00.7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2.8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Winform Inc为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8、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财报数据,2019年其总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72.7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31亿元,总资产人民币475.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159.92亿元,创维集团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能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遂宁创维电子有限公司、Winform Inc.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关联租赁均是由关联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日常生产和办公,租金以市场价格确定。向关联公司租赁设备主要是用于生产产品。公司租赁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的关联租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租赁业务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平等协商后逐笔签署具体合同,未签订总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签订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明确、具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租赁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该交易是公司经营发展所必需的,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预计的2021年关联租赁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上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继续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创维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创维财务公司为创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创维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批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34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891X5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7H244030001

  法定代表人:鄢红波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1楼。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股东情况:122,345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比81.74%;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5,267万元,资本公积4,733万元),占比12.479%;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7,078万元,资本公积2,922万元),占比5.785%。

  创维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创维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维财务公司资产总额923,027.53万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212.67万元,存放同业款项176,541.03万元,发放贷款和垫款717,065.71万元。负债总额755,283.29万元,其中:吸收存款559,344.96万元。2020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2,441.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3,551.85万元,实现净利润17,660.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创维财务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与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同为创维集团。综上所述,认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创维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甲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所属控股企业,下同)

  乙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内容为乙方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业务;

  12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定价原则及交易限额

  1.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创维集团关联定价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甲方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2)贷款利率(含贴现)。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创维集团关联定价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甲方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3)服务收费。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办理委托贷款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以及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收款服务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创维集团关联定价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乙方提供同等业务水平予以确定。

  2.交易限额

  1)存款业务服务:

  在符合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甲方于乙方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折人民币),不高于乙方吸收客户存款总余额的30%。如甲方在乙方的最高存款余额超过上述金额或比例的,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存款超出限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2)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折人民币)(注:最终以乙方有权机构最后批准授信金额为准)。甲方的子公司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授信业务时,应确保其已得到甲方同意并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且承担不可撤销连带担保责任。

  (三)争议解决

  1、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如其中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余额方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毁约一方负责。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通过查验创维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创维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创维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创维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订了《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

  在本次审批《金融服务协议》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业务,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定期报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7,967.07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发生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为80.98万元,利息支出0万元。以及支付的开票手续费6.03万元,票据贴现支出32.90万元。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创维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资质。创维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将更加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3、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4、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费用,公司自2018年6月起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综合授信等金融业务。公司于2018年6月与创维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就双方的合作原则、服务内容及定价、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经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执行至今。

  结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1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2021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21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2021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创维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赖伟德、刘棠枝、施驰、林劲、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第446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9月5日取得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1楼。

  3、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7H2440300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891X5

  5、法定代表人:鄢红波

  6、注册资本:122,345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比81.736%;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5,267万元,资本公积4,733万元),占比12.479%;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7,078万元,资本公积2,922万元),占比5.785%。

  7、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维财务公司总资产923,027.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2,441.56万元,利润总额23,551.85万元,净利润17,660.6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创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创维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创维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1年度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1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2021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21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2021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7,967.07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发生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80.98万元,利息支出0万元。以及支付的开票手续费6.03万元,票据贴现支出32.90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2021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的议案》。现根据具体业务需求,拟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行使该项担保决策,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表决通过。

  本次调整并新增后,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35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12%(按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20,213.05万元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公司在2020年4月1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子公司业务实际的需要,为保证担保需求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拟调整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如下:

  1、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向Strong Ges.m.b.H.(奥地利)及Strong France SARL(法国)两家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增加对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的担保事项。深圳创维数字对STRONG公司担保调整为向STRONG Ges.m.b.H(奥地利)、Strong France SARL(法国)、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以下简称“STRONG”)三家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

  2、根据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拟调整前期已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智能”)、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器件”)、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额度和期限,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对子公司液晶器件、汽车智能、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光学科技以及STRONG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和才智商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和期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表所列额度,为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353,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当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二、被担保企业的情况

  (一)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邦文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时间:2005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松白路创维数字大厦写字楼1501、塘头一号路创维科技工业园研发大楼二、三、四楼及综合大楼一楼

  认缴注册资本:港币2,500万元

  业务范围:开发、生产经营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半导体固态照明器件及产品。增加:研发、生产经营移动通信手机、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仅限仲恺分公司生产)。增加: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及销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才智商店有限公司(Smart Choice Store Company Limited)

  授权代表/董事:施驰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8年5月6日

  注册地址:香港鰂鱼涌华兰路20号华兰中心1601-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8,833元(或等值外币)

  业务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其100%股权。

  才智商店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Strong France SARL(法国)

  授权代表/董事:Olivier Bonnafoux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5

  注册地址:54 rue de Billancourt, F-92100 Boulogne, France

  注册资本总额:100万欧元

  业务范围:视听电子设备的营销和分销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的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80%股权,自然人Khaled Debs持有Strong集团2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France SARL(法国)100%股权,因公司和Khaled Debs正在洽谈Strong集团剩余20%股权的转让事宜,本次担保事项Khaled Debs将不提供反担保和同比例担保。Khaled Deb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Strong France SARL(法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Strong Ges.m.b.H.(奥地利)

  授权代表/董事:Martin Kogler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04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Teinfaltstrabe 8/4, 1010 Vienna, Austria.

  注册资本总额:100万欧元

  业务范围:通过委托制造商代工方式生产自有STRONG品牌、以及STRONG集团于欧洲区域、中东及非洲获得独家许可的THOMSON品牌,与欧洲、中亚及北非等区域市场销售、分销数字电视系列接收设备、电视及相关电子产品,基于STRONG集团持有产品专利和商标的许可,由各STRONG子公司销售给予运营商、批发客户商或零售渠道商。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的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80%股权,自然人Khaled Debs持有Strong集团2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Ges.m.b.H.(奥地利)100%股权,因公司和Khaled Debs正在洽谈Strong集团剩余20%股权的转让事宜,本次担保事项Khaled Debs将不提供反担保和同比例担保。Khaled Deb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Strong Ges.m.b.H.(奥地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五)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

  授权代表/董事:Martin Kogler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Limited)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Von-Werth-Str. 1, Cologne, Germany

  注册资本总额:2.5万欧元

  业务范围:消费电子设备的交易和分销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的全资子公司才智商店持有Strong集团80%股权,自然人Khaled Debs持有Strong集团20%股权,Strong集团持有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100%股权,因公司和Khaled Debs正在洽谈Strong集团剩余20%股权的转让事宜,本次担保事项Khaled Debs将不提供反担保和同比例担保。Khaled Deb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Strong Digital GmbH(德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六)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宝成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5年6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工业区创维科技工业园综合大楼第三层

  认缴资本总额:人民币14,000万元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电子产品、电子元件的软、硬件技术开发。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汽车电子类产品,包括车载液晶显示器、车载DVD。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其100%股权。

  汽车智能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七)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忠伟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08月0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综合大楼元件厂一层

  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光电材料、光电器件、组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光电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光电材料、光电器件、组件及相关产品的生产。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液晶器件持有其100%股权。

  深圳创维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八)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伟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1年04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4楼(仅作办公)

  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开发、研究、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研发、销售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研发、销售及服务;集成电路研发、销售及服务;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研发和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汽车电子类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生产);智能系统技术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数码、视听产品的设计、销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智能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教育设备及系统、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技术开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文化活动策划;生活用品和日用品的销售;经营货物进出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玩具、灯具、礼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生产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生产;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生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生产;电子、数码、视听产品的生产;智能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教育设备及系统、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天线、射频及微波器件、钢结构、通信铁塔、电力铁塔的生产、工程承包;机动车停放服务; 生产液晶监视器、大屏幕液晶拼接系统、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存储及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室内外LED显示系统、智能会议屏、投影、电子白板、智能安防、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办公系统及终端、智能音箱、智能门及智能锁、摄像头、门磁、烟感、智能开关插座及网络产品。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液晶器件、才智商店、STRONG、汽车智能、光学科技、深圳创维数字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总额度包括已发生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金额和新增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在总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相关银行核准及相关子公司具体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明细金额和期限等,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为保证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上述担保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定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担保决策,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为控制担保风险上述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事项需逐一履行并提供等金额及等期限的反担保,并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除Strong集团子公司)。

  4、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调整及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以上被担保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时,以上子公司(除Strong集团子公司)均提供等额等期限的反担保。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0.83%;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77,448.5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42.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为子公司提供全部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53,500万元(含本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12%(按照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20,213.05万元计算)。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1-01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0,931,280股,变更为1,069,896,280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司向79名激励对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77名,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数量为460.8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069,896,280股变更为1,074,504,280股。

  7、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8月22日获得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3名离职员工上述40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504,280股变更为1,074,103,280股。

  8、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4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45.41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

  9、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4月23日获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40名离职员工上述1,194,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4,103,280股,变更为1,072,909,280股。

  10、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4.9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3日。

  11、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9年9月11日获得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2名离职员工上述659,4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58,938,128股,变更为1,058,278,728股。

  12、2019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74.55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

  13、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4月17日获得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6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1名离职员工316,5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63,668,297股变更为1,063,351,797股。

  14、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2.65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日。

  15、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57.2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上述8名人员均已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5.61元/股,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718,08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

  注:因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次变动前股本数据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计算。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8,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718,080元,系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由于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因此,以公司2020年年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25 华亚智能 003043 19.81
  • 03-23 富信科技 688662 15.61
  • 03-23 芯碁微装 688630 15.23
  • 03-23 昀冢科技 688260 9.63
  • 03-23 恒宇信通 300965 61.7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