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2月26日 02:19 证券日报

原标题: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会议中心汉阳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审议《关于补选伍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徐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董恺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姚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补选董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补选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选刘树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高志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陈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补选应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21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下,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议案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1至议案8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1、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冬

  电话:0429-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3: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锦科技”)于近日收到原监事王志勇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王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王志勇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辞职导致公司监事总人数低于法定比例,其辞职在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方能生效。为保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将高志朝先生、陈敏女士、应莹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补选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志朝先生简历:

  高志朝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8年任职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局;1998年至2000年任职于武汉节投租赁有限公司;2000年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高志朝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志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志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敏女士简历:

  陈敏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1年2月至2015年6月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法律合规部工作。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主管。2018年6月至今,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陈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陈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应莹女士简历:

  应莹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5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2014年8月起在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统工作。2018年6月至今,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应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应莹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应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应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锦科技”)于近日收到原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郭海兰女士、毛明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刘东峰先生、丁贵宝先生、乔晓林先生、张蜀平先生、刘波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上述董事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在离职后,丁贵宝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刘东峰担任孙公司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余上述人员均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总人数低于法定比例,辞职在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后方能生效。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伍青先生、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可先生、董军先生、王明先生、张波先生、刘树武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补选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伍青先生、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伍青先生简历:

  伍青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6月出生。历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068基地(湖南航天管理局)主任(局长)、党委委员、法定代表人;湖南航天工业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直属党委委员、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部部长、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伍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伍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伍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永涛先生简历:

  徐永涛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专家。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教研室主任,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教育委员会理事。徐永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徐永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永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恺瀚先生简历:

  董恺瀚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工作;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在中伦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4月至今,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总支委员、第二支部书记。董恺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董恺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恺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可先生简历:

  姚可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5年5月在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武汉渤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9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今,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姚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姚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军先生简历:

  董军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1年5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7月至1998年11月,在中国黑色金属材料中南公司任会计;1998年11月至2001年11月,在武汉长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审计部审计师、评估部主任;2001年12月至今,在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统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项目经理,资金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董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董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明先生简历:

  王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至2017年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2018年至2020年1月任职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王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波先生简历:

  张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伦新华信电脑有限公司;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2019年7月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张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树武先生简历:

  刘树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2015年曾就职于汇丰银行武汉分行、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2015年至今任职于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战略投资部、投资银行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刘树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刘树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树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树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2月22日以传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志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鉴于第八届监事会中监事师瑾、李真、王志勇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高志朝先生、陈敏女士、应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审查高志朝先生、陈敏女士、应莹女士3位监事候选人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同意高志朝先生、陈敏女士、应莹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2021年2月2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22日以传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刘春彦、郭海兰、毛明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推荐伍青先生、徐永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董恺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伍青先生、徐永涛先生、董恺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董事刘东峰、丁贵宝、乔晓林、张蜀平、刘波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先生以上候选人除本人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同意补选姚可、董军、王明、张波、刘树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2021年2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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