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2月26日 01:5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9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石春和先生、徐滨先生、刘丽馨女士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2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960万元,公司股本由8,220万股变更为10,96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同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沟通,公司将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津贴)水平,拟对公司董事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2)公司外部董事津贴为7.2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3)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其他董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额外支付津贴。其他董事薪酬由基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将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的体现,与董事的工作业绩及贡献挂钩。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水平,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及能力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唐娟女士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2021年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2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960万元,公司股本由8,220万股变更为10,96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21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实施方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号)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9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76.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8.6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7-16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实施方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造收益。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同时综合考虑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沟通,公司将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海第,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牛乃升,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48.00万元,其中2020年度审计报告40万元,内控鉴证报告3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3万元,费用增加原因是本期为公司上市后的首次年度审计,按照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费用市场行情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IPO阶段为公司提供了1年的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原因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年度费用预算和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沟通,公司将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团队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好了沟通工作,大华事务所未提出可能导致其不能 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公司同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双方沟通顺利,在沟通中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任大华所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至2021年3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3月8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议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议案2、3、4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4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上述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请详见2021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

  (三)现场参会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3月11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1)通过来信请寄: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证券事务部收,邮编:51810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755-862672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会议联系传真:0755-862672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4栋

  邮政编码:518125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3028

  投票简称:振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9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仕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非职工代表监事方仕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由于方仕军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提名何晓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本地区薪酬水平,拟对公司监事薪酬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职责及能力确定。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晓晓,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出生,大专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深圳市帝显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部;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

  何晓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晓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公告》,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方仕军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方仕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销售总监职务。鉴于方仕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方仕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在此期间,方仕军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经公司股东提名,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何晓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何晓晓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26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何晓晓,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出生,大专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职深圳市帝显电子有限公司品质部;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

  何晓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晓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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