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2月23日 00:37 证券时报

原标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1-10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选举周李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3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周李梅:女,汉族,1988年生,中共预备党员。曾任西藏阿里地区狮泉河镇人民政府科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岗;现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干事。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1-09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达娃次仁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决议如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股东单位推荐:扎西尼玛先生由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德吉旺姆女士由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扎西尼玛:男,藏族,197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公路工程第二分公司财务会计;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东久项目部、狮昆项目部、柳梧大桥项目部财务主管;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阿里神山项目部副经理、财务主管;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西藏天鹰公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德吉旺姆:女,藏族,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西藏交通圣地旅行社财务部会计;西藏天域交通宾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西藏天海宾馆副书记;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离退休党总支副书记、离退办副主任;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现任西藏天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临2021-11号

  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

  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1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

  至2021年3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藏天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902701

  传 真:0891-6903003

  联 系 人:田旷先生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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