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2021年02月20日 00:23 证券日报

原标题: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96号),公司就相关事项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核查,并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21年2月3日,你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其中董事侯颂、李宁远因对上述三项议案持保留意见对上述三项议案投反对票。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侯颂、李宁远对增补莫冰、林强为非独立董事、增补张白为独立董事等议案投反对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莫冰、林强、张白等人是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

  回复:

  1、经公司与董事侯颂、李宁远沟通,董事侯颂、李宁远回复他们投反对票并持保留意见的原因为:一方面,他们因对提名股东与被提名人的关联性及在公司当前状况下提名股东是否有必要对其所持股份作出一定锁定期承诺等相关情况存在疑问;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公司2021年2月5日披露将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增补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跨越春节假期,期间仅有7个法定工作日(截止到2021年2月8日收市后股权登记日,只有2个股票交易日),而且当前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也限制了一些正常沟通、交流,所以拟定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显得过于仓促。同时,他们考虑到由于公司目前无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取得联系(在当前状况下袁明先生作为股东的提名权、提案权无法正常行使),因此,他们对这几位提名股东在此特殊时期提名增补董事的真实用意存在疑问、无法确定,故不支持在此特殊时期匆忙改变现有公司董事会格局的行为;另外,他们表示经他们与公司二股东华夏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沟通,他们表示其也希望在此特殊时期能够保持公司现有董事会的稳定。

  2、经公司与莫冰、林强、张白沟通,莫冰、林强、张白回复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规定且具备胜任董事职务的能力,并向公司出具了《承诺书》:同意接受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承诺提供给公司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经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未发现莫冰、林强、张白有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未发现莫冰、林强、张白有不具备胜任董事职务能力的情形。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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