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2月06日 02:09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1-007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度第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医疗资产ABS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医疗资产ABS(资产支持证券);

  2、同意中集租赁参与由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的“招商创融-中集租赁2021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同意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储架发行小微车辆租赁资产ABS的议案》:

  1、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租赁通过储架形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小微车辆租赁资产ABS(资产支持证券),其中第一期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同意中集租赁参与由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的“中集租赁小微1-X期汽车融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同意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20-00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中集租赁拟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ABS)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租赁”)拟通过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医疗设备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医疗资产ABS”)以及申请储架发行小微车辆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小微车辆资产ABS”,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医疗资产ABS合称“本次发行计划”)。其中:

  (1)有关医疗资产ABS,出租人为中集租赁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格”)。中集租赁通过租赁债权转让的方式受让天津博格的租赁资产成为本次发行医疗资产ABS的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

  (2)有关小微车辆资产ABS,中集租赁拟以其所持有的小微车辆租赁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计划不构成关联/连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计划已于2021年2月5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发行方案将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

  一、发行要素

  1、医疗资产ABS之发行要素

  1.1、发行主体/原始权益人: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其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3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19年末,招商资管总资产为人民币45.88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1.82亿元。2019年度,招商资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93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9.86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9亿元。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49%),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于本公告日期,经合理查询后,招商资管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全资控股子公司,招商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招商资管为本公司的关联/连法人,本次发行计划与招商资管之间的交易对本公司构成关联/连交易。然而,招商资管作为发行医疗资产ABS的计划管理人,主要负责发行计划中的日常经营管理,收取管理费,金额较小,未达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连交易披露标准。

  1.3、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1.4、基础资产:中集租赁的医疗租赁资产,其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4.10亿元;

  1.5、融资期限:不超过4年;

  1.6、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

  1.7、发行方式:一次申报,一次发行;

  1.8、发行对象: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1.9、预计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1.10、出表情况:依据中集租赁对所转移的基础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继续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或者部分资产实现出表,最终是否能够出表及出表比例以审计师意见为准;

  1.11、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放等;

  1.12、预计收益情况:约人民币200余万元的收益(ABS为平价发行,收益主要来自于中集租赁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且该收益基于相关假设测算得出)。

  2、小微车辆资产ABS之发行要素

  2.1、发行主体/原始权益人: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计划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其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8月04日。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保荐。截至2019年末,五矿证券总资产为人民币2,130,381.1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06,384.90万元。2019年,五矿证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38,689.76万元,营业利润为人民币43,087.13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经合理查询后,五矿证券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连人士的第三方。

  2.3、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2.4、基础资产:中集租赁的小微车辆租赁资产,其中发行第一期资产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3.9亿元,后续各期对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26亿元(该估算金额取决于租赁利率的变化);

  2.5、发行规模及期限:

  1) 拟申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储架发行额度,储架额度有效期为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后的24个月内;

  2) 每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计划发行不超过12期,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48个月;

  3) 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计划发行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6、发行方式:储架发行,即一次申报,多次发行;

  2.7、发行对象: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2.8、 预计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2.9、是否出表:依据中集租赁对所转移的基础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继续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或者部分资产实现出表,最终是否能够出表及出表比例以审计师意见为准;

  2.10、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投放等;

  2.11、预计收益情况:第一期发行预计产生约人民币200余万元的收益(ABS为平价发行,收益主要来自于中集租赁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且该收益基于相关假设测算得出)。

  二、专项计划运作模式

  1、医疗资产ABS:中集租赁作为租赁债权受让人,与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博格签署租赁债权转让合同受让租赁债权,后将租赁债权转让给专项计划以设立医疗资产ABS。

  2、小微车辆资产ABS:中集租赁作为出租人,与各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形成融资租赁债权,后将租赁债权转让给专项计划以设立小微车辆资产ABS。小微车辆资产ABS为储架类ABS,即一次申报,多次发行ABS。

  3、专项计划设立及存续期内,中集租赁将以(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方式参与专项计划:

  (1)中集租赁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将租赁债权转让给专项计划;

  (2)中集租赁拟持有专项计划劣后级份额;

  (3)中集租赁拟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为专项计划提供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三、开展专项计划的意义

  本次发行计划有助于调整中集租赁的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负债结构。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发行计划已于2021年2月5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发行计划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开展,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风险提示

  1、发行时的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因此存在市场利率波动较大而影响发行成本以及预计收益,进而影响本次发行计划发行窗口选择的因素。

  2、本次发行计划的实施尚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批,因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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