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2月05日 03:24 证券时报

原标题: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至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9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英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 14亿元。深圳萃华根据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该笔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2021年度为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16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年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9.5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4 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深圳萃华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9.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6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重组。

  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郭英杰先生、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0-08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和2020年10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2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新增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6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1-002)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更正。建议公司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关联方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情形。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财务信息更正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黎明、周颖 、赵银伟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本次更正财务信息是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第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部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与部分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第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有一定影响,但未对2020年第三季度的损益产生影响,也不会对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产生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在编制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对现金流量表中的母子公司之间的票据贴现业务未进行抵消操作,导致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第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的项目余额需要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截止2020年9月30日,因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票据贴现业务未进行现金流量抵消,经调整后2020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与2020年度第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情况如下:

  调整后的2020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

  调整后的2020年第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的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财务信息更正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是必要、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财务信息更正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同意对该事项进行更正。建议公司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0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9:15一9:25 、9:30-11:30、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河区中街路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0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03)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 9:00~11:30, 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2月23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

  邮编:110041

  联系人:郭裕春、于波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联系传真:024-248696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

  附件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1

  2、投票简称:萃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3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出席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沈阳 珠宝 非经常性损益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2-10 园林股份 605303 16.38
  • 02-09 冠中生态 300948 --
  • 02-09 海泰新光 688677 --
  • 02-08 生益电子 688183 12.42
  • 02-05 王力安防 605268 10.32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