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1月23日 01:41 证券时报

原标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1-0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薛季民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相关政策环境及商业安排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并经与原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并拟制定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监管机构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本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届时,监管机构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89,203,853股(含本数,下同),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该等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预案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公司编制完成《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后出具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该报告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报告将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1-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议案》。

  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相应调整股权结构,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相应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决议许可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以满足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及具体认购办法,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的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及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及确定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3)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作、签署、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4)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及保荐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设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确定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有关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与《公司章程》修改、验资、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有关具体事宜;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2)办理除上述第1至11项授权以外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2月9日(星期二)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安排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1-0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长黎惠民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相关政策环境及商业安排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并经与原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并拟制定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21-04)。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监管机构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本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届时,监管机构对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89,203,853股(含本数,下同),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上限及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该等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一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预案将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要求,董事会编制完成《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后出具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该等报告将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该报告将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1-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1-11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2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2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或报告的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名称

  1.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需逐项表决: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7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08 上市地

  2.09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上述审议事项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3.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21-12)。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能够证明其有权出席会议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在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1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及2021年2月9日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870262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0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孙一娟

  2. 相关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563 投票简称:国投投票

  2. 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2月9日召开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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