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9日 02: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1-00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01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1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1年02月03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0-00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01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1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伯阳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1-00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瑞华所从2013年度至2019年度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所进行了友好沟通,瑞华所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8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6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瑞华所从2013年度至2019年度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所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20]36010091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保留事项1:自2016年12月开始,公司筹划以现金形式收购NIT Education Group(以下简称“爱迪教育”)100%股权(以下简称“爱迪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明创业”)支付了交易成本费及诚意金人民币15,000万元、预付款人民币64,000万元合计79,000万元,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损失20,924.73万元。瑞华所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前述收购已经支付的交易成本费及诚意金、预付款的可收回性及公司确认相关交易损失的合理性。

  保留事项2: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光照明”)于2019年11月吸收新股东增资,并于2019年11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勤上股份公司持有煜光照明29.15%股份,煜光照明成为勤上股份公司的联营公司,自2019年12月起改为权益法核算,不再合并煜光照明财务报表,并按照签定的出资协议和章程约定按实缴的出资比例40.68%确认相关权益。煜光照明于2019年12月累计支付40,0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瑞华所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款项的性质、会计计量的恰当性以及可收回性。

  强调事项为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及诉讼事项”、“十四、2、(3)本公司与股东业绩补偿合同纠纷事项”、“十四、2、(4)本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事项”、“十四、2、(5)案外人执行异议及诉讼纠纷事项”法院均尚未判决,该事项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瑞华所开展2020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瑞华所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年审会计师将对上述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是否消除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并对煜光照明支付40,0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相关款项的性质以及是否存在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发表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瑞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瑞华所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大华所与瑞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1-00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星期三)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1年01月29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21年0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1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02月0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马锐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02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2月0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21年02月03日(星期三)下午14:00举行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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