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1月12日 06: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2.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3.关于副董事长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3)。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以上第2、4、5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灿光、黄涌生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吴灿光、黄涌生分别辞去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变更的议案》、《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副董事长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车德臣为公司总经理,免去王继武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车德臣、李金艳为公司董事人选,同意黄涌生、吴灿光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推选王继武为公司副董事长,朱锂坤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董事会对王继武担任总经理期间,吴灿光、黄涌生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以上《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车德臣、王继武、李金艳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附件:

  车德臣简历

  车德臣先生,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于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热能工程系城市燃气工程专业学习;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管线所科员、副所长;2003年11月至2006年2月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历任输配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2011年4月任富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区执行总经理兼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四川大区执行总经理兼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西南大区总经理兼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1月历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王继武简历

  王继武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在职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管网所技术员;1988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团委专职干事;1988年12月至1993年5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团委书记;1993年5月至1993年8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规划设计所副所长;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调度处副处长;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设备处处长;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处处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北分公司经理;2004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重庆燃气集团副总经理;2006年6月任重庆燃气集团党委委员;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目前兼任重庆市燃气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李金艳简历

  李金艳女士,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在职本科,高级会计师。1988年12月至2003年7月历任重庆市路灯管理处办事员、重庆市通用照明工程公司会计、重庆市照明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金财务处主任科员;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处副处长;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处副处长;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08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部长、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201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27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27日

  至2021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1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1年1月26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李金艳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变更,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公司股东相关约定,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6,000,000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1,340,000元。”

  2.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5,6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57,1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第一百三十七条“党委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修订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4.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议聘任,由董事会决议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六至八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修订为:“公司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并建立市场化的业绩考核体系。赋予经营班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自主经营权,经营班子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授权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六至八名,由总经理根据股东各方推荐或股东各方商讨的其他方式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第一百六十四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四)党委会、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修订为:“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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