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1月04日 02:32 证券时报

原标题: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长陈振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刘高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总经理陈振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陈振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鹏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吴鹏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吕友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吕友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实际控制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专门作为出资方,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与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的丽水威帝久有产业投资基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做大做强,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投资布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和大健康领域,同时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找和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以将在浙江省丽水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出资方,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与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的丽水威帝久有产业投资基金。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小龙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在全面考察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基础上,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高深 委员:季晓立、陈振华、刘小龙、施展鹏

  2、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永达 委员:施展鹏、陈振华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诗扬 委员:何永达、季晓立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施展鹏 委员:高诗扬、刘小龙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以及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9)。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

  刘高深先生简历:

  刘高深:男,50岁,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庆元县土管局科员、建设用地股副股长、股长,庆元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科员,庆元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副主任科员、组织科科长,庆元县岭头乡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助理(主持政府工作)、乡长,庆元县荷地镇党委书记,中共庆元县第十二届县委委员、庆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党组副书记,中共庆元县第十三届县委委员,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振华先生简历:

  陈振华: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毕业于黑龙江省交通专科学校汽运专业,1984年于吉林工业大学进修,学习汽车车身设计有关课程;1983年8月至1999年底,历任哈尔滨客车厂研究所工程师、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2000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鹏程先生简历:

  吴鹏程: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2002年,历任哈尔滨客车厂研究所技术员、研究室主任、副所长;2002年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开发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吕友钢先生简历:

  吕友钢: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牡丹江拖拉机制造厂;1985年4月至2001年1月,历任哈尔滨客车厂工艺室主任、工艺科长、工艺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任长春维海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振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陈振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陈振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振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陈振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陈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吴鹏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吕友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选举刘高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聘任陈振华先生、吴鹏程先生、吕友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未聘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暂由陈振华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总经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

  刘高深先生简历:

  刘高深:男,50岁,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庆元县土管局科员、建设用地股副股长、股长,庆元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科员,庆元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副主任科员、组织科科长,庆元县岭头乡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助理(主持政府工作)、乡长,庆元县荷地镇党委书记,中共庆元县第十二届县委委员、庆元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党组副书记,中共庆元县第十三届县委委员,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庆元县财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主持工作)、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振华先生简历:

  陈振华: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毕业于黑龙江省交通专科学校汽运专业,1984年于吉林工业大学进修,学习汽车车身设计有关课程;1983年8月至1999年底,历任哈尔滨客车厂研究所工程师、研究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2000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鹏程先生简历:

  吴鹏程: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2002年,历任哈尔滨客车厂研究所技术员、研究室主任、副所长;2002年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开发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吕友钢先生简历:

  吕友钢: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牡丹江拖拉机制造厂;1985年4月至2001年1月,历任哈尔滨客车厂工艺室主任、工艺科长、工艺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任长春维海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哈尔滨威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丽水威帝久有产业投资基金。

  ● 投资金额:以全资子公司为出资方,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小龙先生担任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且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担任威帝久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基金尚须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且该基金此后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股份”)做大做强,威帝股份拟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投资布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和大健康领域,同时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找和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威帝股份拟以将在浙江省丽水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丽水”)为出资方,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与与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有川谷”)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的丽水威帝久有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威帝久有基金”)。威帝久有基金分两期设立,每期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第一期基金将采取分期出资的形式,其中威帝丽水认缴出资4.95亿元,首次缴付出资1.98亿元,其余出资由威帝股份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威帝股份的资金状况和产业基金的投资进度履行相应的出资决策程序后进行缴付。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久有川谷的实际控制人刘小龙先生担任威帝股份的董事,且久有川谷将担任威帝久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上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090034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80弄2号办公楼5层08室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刘小龙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上海隆栋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00%。

  备案情况:2017年08月07日获得了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P1064039)。

  久有川谷未间接持有威帝股份的股份,其实际控制人刘小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久有川谷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010,069.73元,负债3,870,678.39元;2020年营业收入2,078,752.39元,净利润485,720.49元。

  (二)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威帝丽水子公司(暂定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待定(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成立日期:待定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等;(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公司股东: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三、拟设立基金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丽水威帝久有一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经开区

  4、基金规模: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拟定为人民币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具体份额及出资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其中有限合伙人威帝丽水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95亿元(大写:人民币肆亿玖仟伍佰万元),普通合伙人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

  第一次缴付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其中有限合伙人威帝丽水子公司缴付人民币1.98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扒佰万元);普通合伙人久有川谷缴付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在本合伙企业募集监管账户开立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缴付。

  后续人民币3亿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缴付出资,双方根据投资项目进度缴付。

  5、基金期限: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前五年为投资期,第六年到第十年为管理期和退出期,管理期和退出期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上述十年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是否延长本合伙企业期限二年。如果延长期限二年,则该期限内管理人不另行收取管理费。如果延长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寻求变现基金资产。

  6、成立背景:鉴于久有川谷在“产业投资、产业引导、高科技产业园运营”方面的独特优势,威帝丽水与久有川谷共同成立了威帝久有基金。通过威帝久有基金开展对外投资,可以充分发挥久有川谷的专业和资源优势,为丽水经济开发区引入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领先、实力过硬的优质项目,助力丽水经开区的产业发展和升级。

  7、投资方向:基金投向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和大健康等新兴产业项目。

  8、出资进度:本次拟投资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分次出资,第一次出资2亿元,其余资金在投资期内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项目进度情况通知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具体份额及出资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9、合伙人拟认缴情况:

  ■

  (二)基金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 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经有限合伙人预审通过的项目,可由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最终投资决策;有限合伙人预审未予通过的项目,本合伙企业不予投资。有限合伙人在收到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提交的拟投资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后,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作出书面答复。若有限合伙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答复,则视同通过对项目的预审;

  3)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在不影响本合伙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查阅账簿,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4)了解拟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本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它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它对本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3)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获知的本合伙企业和/或其投资项目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以及拟投资项目的业务信息和财务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和/或利用前述商业秘密从事与本合伙企业和/或其投资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和/或为第三方谋取利益。

  3、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

  2)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包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

  3)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

  4)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本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4、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本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2)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3)负责合伙企业(基金产品)的备案,信息披露;

  4)法律法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或履行的其他义务、责任。

  (三)管理人及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为久有川谷。本产业投资基金应按照如下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提取期间和比例:在本合伙企业设立(以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准)后,每年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提取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每次提取的时间单位为12个月,每次提取的时间间隔为12个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缴出资总额收取管理费,基金管理期间,当有新增实缴出资时,在新增实缴出资到位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取管理费(管理费=新增实缴出资*2%),后续每满12个月提取下一次该笔新增实缴出资的年度管理费。

  (四)投资收益分配

  1、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来源于本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退出收益及已经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本合伙企业可分配现金在各合伙人和管理人间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有限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直至有限合伙人100%收回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

  (2)按照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直至普通合伙人100%收回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

  (3)完成以上分配后的余额,其中的80%分配给本合伙企业合伙人,20%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给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2、管理人应就其获得的绩效奖励自行承担和缴付相应的税收。各合伙人应就其获得的投资收益自行承担和缴付相应的税收。

  (五)管理决策机制

  1、基金投资流程

  ■

  2、基金决策机制

  (1)本合伙企业下设一个由五名委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由全体合伙人会议决策),委员候选人由管理人决定并对人选进行任免。所有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均应现场作出表决。有限合伙人可委派1名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不享有投票权,作为列席方签字确认投决会决议有效,若无观察员签字,则投决会决议无效。

  (2)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管理人决定并对人选进行任免。

  (3)本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1)对经有限合伙人预审通过的项目的投资进行最终决策;

  2)对任何项目的退出方式和方案进行决策。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或其权限内的其他事项进行表决,该事项需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其中包括主席的赞成票),并且,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具有一票否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独立审议其职责范围内的投资议案,不受出资方或其他协议方的干涉。

  (六)投资领域

  关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和大健康产业上下游优秀的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七)投资退出

  基金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上市公司并购;

  3、由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或者其他第三方回购;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投资目的

  通过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充分利用专业基金管理团队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围绕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和大健康产业链上下游进行项目储备,并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和布局,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小龙已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了此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交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找和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有利于丰富公司产业结构,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项目储备,提升公司的影响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审议过程公开透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成立产业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该基金,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协同发展的经营发展方向,有助于充分利用合作伙伴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帮助公司实现资本和经营的有机高效整合,锁定优质项目,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七、设立产业基金的风险分析

  基金目前尚处于设立、募集期,基金尚需履行工商管理部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的设立、登记备案等手续,获批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金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督促并协助完成基金的募集以及合伙协议的签署,并履行相关基金的所需的各项备案登记手续。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协助本公司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做好基金设立后的投资实施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9日

  至2021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联系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51-87101100 传真:0451-871011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振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白哲松先生、独立董事梁伟先生、独立董事窦越女士、独立董事孟庆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郁琼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更换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3项议案,议案1、2、3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3;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宏磊、王子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巧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应巧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

  应巧奖先生简历:

  应巧奖:男,中国国籍,33岁,本科,现任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丽水市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丽水高科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新闻中心采编部副主任;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丽水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宣传信息科(网络维护中心)科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开发区集团公司办公室宣传科科长。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威帝丽水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丽水”,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登记机关注册批准,新公司的业务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暨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实际控制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在地浙江省丽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丽水”),威帝丽水将专门作为出资方,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与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有川谷”)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的丽水威帝久有产业投资基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子公司注册事宜,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威帝丽水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注册地:浙江省丽水市

  6.认缴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咨询等;(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8.公司股东: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9.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1)董事会: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公司委派。

  (2)监事会:子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人,由公司委派。

  10.公司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 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浙江丽水设立威帝丽水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积极把握产业快速发展机遇,借助公司控股股东的力量,依托上市公司平台,投资布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和大健康领域,同时借助专业管理机构寻找和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投资是公司计划中的战略布局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将带来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存在因政策、管理及合作方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新《证券法》的修订内容以及公司自身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修订后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2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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