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马云虎主持。大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小军、李金通、孙志强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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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获得了全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婷婷、马佳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0-04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增补黄简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黄简女士简历如下:
黄简,女,1968年10月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兼副主任会计师;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兼副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第三、四和五届发审委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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