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年12月05日 01:10 证券日报

原标题: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7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近日,公司购买了部分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授权额度内,无需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截至本公告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9亿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七、闲置募集资金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和2020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及签订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开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账号:75950188000143672)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5950188000143672)办理了撤销银行账户的手续,同时与该银行签订的《中国光大银行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合同编号为NXD20200831002)予以解约终止。

  八、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2、中国民生银行业务受理凭证。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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