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
2020年12月05日 01:40 证券时报

原标题: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20-08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

  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

  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提交的《关于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函》,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18年10月9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时任的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自愿承诺,自2018年起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以下简称“原承诺”)。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5)。

  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于2019年11月完成自愿承诺后的第一次增持,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承诺仍在履行中。

  二、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一)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原因

  1、2020年11月30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原承诺相关承诺人(在职人员)均积极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且认购数量较大,拟投入资金已超出原计划用于增持的数额,完全可以体现出相关承诺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由于资金压力,因此相关承诺人员申请对原定于2020年底前实施的增持计划予以延期进行。

  2、由于目前已距上述自愿承诺日期逾两年时间,原承诺相关承诺人因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等相关原因,已有多人不在公司任职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考虑到人员变化等情况,为使原承诺事项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更好地实现当初自愿承诺增持的初衷,相关承诺人员申请对前期承诺中未明确的“增持主体、增持期间及具体增持时间安排”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拟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情况

  1、增持主体由“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明确为“2018年10月9日参与自愿承诺的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增持时因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等相关原因,不在公司任职、领取薪酬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除外)”。

  2、增持期间和具体增持时间安排由“自2018年起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明确为“自2018年起至2022年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于次年11月-12月实施完毕,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3、原定于2020年底前实施的增持计划(2019年度绩效薪资的30%)延期至2021年11月-12月实施完毕;2020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1年实施完毕;2021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2年实施完毕;2022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3年实施完毕。

  三、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后的具体方案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增持主体及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2018年10月9日参与自愿承诺的公司部分董监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增持时因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等相关原因,不在公司任职、领取薪酬或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除外)。

  2、增持期间及具体增持时间安排:自2018年起至2022年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于次年11月-12月实施完毕,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3、原定于2020年底前实施的增持计划(2019年度绩效薪资的30%)延期至2021年11月-12月实施完毕;2020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1年实施完毕;2021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2年实施完毕;2022年度绩效薪资30%的增持计划按原计划在2023年实施完毕。

  (三)增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充分考虑了原承诺相关承诺人的实际情况而审慎做出的决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承诺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充分考虑了原承诺相关承诺人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上述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是公司结合原承诺相关承诺人的实际情况而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20-08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元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充分考虑了原承诺相关承诺人的实际情况而审慎做出的决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20-08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1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

  至2020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需要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登记时间:2020 年 12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联系人:刘洋、付林

  联系电话:0551-63542170

  传真:0551-63542170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20-084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金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明确增持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中的第一项议案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中的第一、二、三项议案。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刊登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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