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年12月01日 03:45 用户5907915868

原标题: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12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易创新”)使用3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的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1号《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098,57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21,219,0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4,023,511.06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39,584,905.66元后,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84,438,605.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335,544.15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已取得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3,249.52万元,支付手续费0.00万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的《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0)第010127号),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89.65万元及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00.12万元,目前已包含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公司在鉴证报告出具后于2020年11月将置换部分的投入金额由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到公司普通银行账户里。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1)江苏银行1M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的结构性存款仅保障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收益。本产品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市场变化,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

  1、 江苏银行1M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的结构性存款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江苏银行1M挂钩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的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年第30期1个月A

  2、产品代码:JGCK20200301010A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发行规模:45亿元

  5、募集期: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6日

  6、认购起点金额及单位递增金额:1000万元起,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7、期限:1个月

  8、产品成立日及起息日:2020年11月27日

  9、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27日

  10、产品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EUR CURNCY BFIX”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即期汇率,如遇节假日,则当日计息价格参考前一交易日的上述汇率,如在观察日彭博“EUR CURNCY BFIX”页面上未能显示,则由江苏银行确定该挂钩标的适用汇率。

  11、产品挂钩标的观察期:起息日当天至到期日前两个中国工作日,即2020年11月27日(含)至2021年12月24日(含),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根据每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处于目标区间内的天数。目标区间为起息日当天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EUR CURNCY BFIX”页面中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0.0165

  12、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4%-2.96%(年化)。预期年化收益率=1.4%+1.56%×N/M。其中,N为观察总天数中,产品标的在目标区间内(含区间上下限)的日历日天数;M为观察总天数,即从起息日(并包含)至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包含)的总日历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收益区间,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4%至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96%。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13、产品预期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计息天数/360,其中:计息天数=起息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具体以江苏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14、产品本金返还条款: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产品本金均将全额返还客户:①本产品成立且客户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②产品提前终止;③产品不成立时。

  15、产品本金和收益支付:产品本金和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晚上24点前到账,期间不计算利息。若产品不成立,在宣告不成立日次日将全部本金返还客户账户,购买产品当日至宣告不成立日之间计付活期利息,宣告不成立日至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若产品提前终止,在提前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支付产品的本金和已经实现的收益。

  16、冷静期:客户有权在签署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文件后享有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17、提前支取条款: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客户方提前终止。

  18、理财金额:人民币30亿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详见前述该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0.42亿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30亿元,占最近一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42.6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以上资金额度自2020年7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详见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0-12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兆易创新”)使用3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招商银行清华园支行的结构性存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外滩”)使用7,9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1)招商银行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为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本产品项下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招商银行仅保障产品正常到期时的结构性存款本金,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

  2)兴业银行此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管理人对本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理财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理财本金的风险。

  1、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4天结构性存款

  ■

  2、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

  注:参考年化收益率为净值型产品自成立日起的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率为净值型产品近期收益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4天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4天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NBJ00184和NBJ00193

  3、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预期到期利率:1.65%或2.85%或3.37%(年化),详见以下第14款“本金及收益”。

  4、产品期限:34天

  5、认购起点:认购起点5万元人民币

  6、单笔认购上限:30,000万元人民币

  7、发行规模:产品发行规模上限为3亿元人民币

  8、申购/赎回:产品存续期内原则上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9、认购期:2020年11月25日14时51分至2020年11月26日12时00分

  10、起息日:2020年11月27日

  11、到期日:2020年12月31日

  12、清算日:2020年12月31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3、观察日:2020年12月29日

  14、本金及收益:

  招商银行在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本金,并按照下述规定,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1)产品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产品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的市场交易价格。

  (2)关于黄金价格的观察约定

  期初价格:指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价格的中间价。

  期末价格:指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该价格在彭博资讯(BLOOMBERG)参照页面“GOLDLNPM COMDTY”每日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参考挂钩标的前一个有效厘定的定盘价格,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3)结构性存款收益的确定

  本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水平确定。

  i、如果期末价格未能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的到期利率为2.8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ii、如果期末价格向上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的到期利率为3.37%(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iii、如果期末价格向下突破第一重波动区间,则本产品的到期利率为1.65%(年化);在此情况下,本结构性存款收益如下:结构性存款收益=购买金额×到期利率×产品期限÷365

  15、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投资者应得的产品本金和收益(如有)于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16、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 兴业银行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2、产品销售名称:金雪球稳利季季丰

  3、理财登记编码:Z7002020000079 注:投资者可依据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产品信息。

  4、产品代码:9C212001

  5、申购金额:人民币7,900万元

  6、申购日期:2020年11月26日

  7、申购确认日/投资周期起始日:2020年11月30日

  8、投资周期:3个月(2020年11月30日-2021年3月1日)

  9、业绩较比基准:2.00-5.00%,比较基准仅作为管理人收取超额业绩报酬和动态调整投资管理费的参照,不代表理财产品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不作为产品收益的业绩保证,投资须谨慎。

  10、产品运作模式:定期开放式

  11、理财产品发行人/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2、理财产品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产品规模:本产品计划初始募集规模为50亿,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管理的金额为准。

  14、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15、认购起点:每笔认购/申购起点金额为1.00元;认购/申购超出起点金额的部分以0.01元的整数倍递增。

  16、申购/赎回:

  (1)“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申购和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本产品申购申请和赎回申请提交时,适用的产品份额净值都是未知的。

  (3)申购申请可以在申购确认之前撤销,最终申购确认情况以投资者在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确认的结果为准。

  17、理财产品费用:

  (1)认购费: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2)申购费: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本产品不收取赎回费。

  (4)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20%,本产品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理财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前一日的理财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依照上述约定,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5)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20%,本产品的投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前一日理财资产净值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计提。投资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投资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投资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理财资产净值

  投资管理费依照上述约定,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6)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3%,本产品的产品托管费按前一日理财资产净值的产品托管费年费率计提。产品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产品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理财资产净值

  产品托管费依照上述约定,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7)超额业绩报酬:若投资资产组合收益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赎回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比较基准上限,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5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

  超额业绩报酬依照上述约定,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8)上述理财产品的证券交易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9)上述理财产品验资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清算费、执行费用等相关费用: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理财财产中支付。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对理财产品费用的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产品管理人对费用的调整将依约定进行公告。

  本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理财产品承担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产品账户中扣付,由产品管理人进行申报和缴纳。

  18、理财产品份额净值:

  (1)若产品投资资产运作出现损失的,产品份额净值下降,投资者分配所得可能小于投资者初始投资本金。投资者分配所得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2)产品实际终止日之前的估值日公布的产品份额净值已扣除交易手续费、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投资管理费。

  (3)产品管理人依约定公布产品份额净值,产品管理人以赎回日产品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收益分配和赎回兑付。

  19、理财产品的清算

  (1)自本理财产品终止日至投资者理财本金及收益到账日之间为本理财产品的清算期。清算期不计算利息或投资收益。清算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清算期超过3个工作日的, 将依约定进行公告。

  (2)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的,则理财产品将按比例(已变现本金/理财初始本金)兑付投资者,同时根据产品最新的单位份额净值计算并支付投资者相应的理财资金,投资者所持有的理财份额则按比例注销。如果投资者在本产品提前终止时仍有未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则产品管理人将于提前终止日将未赎回的产品份额自动进行清算,于提前终止支付日兑付理财资金,本产品终止。

  (3)产品管理人将依照合同约定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兑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产品管理人应将投资者理财资金于指定的兑付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实际兑付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20、理财金额:人民币7,900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

  兴业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本金投资性质为固定收益类,固定收益类产品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建立台账对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招商银行清华园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0.42亿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3.79亿元,占最近一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的5.38%,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自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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