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2020年12月01日 02:35 证券日报

原标题: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奥新能(浙江)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浙江”)与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接收站公司”)、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并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增加情况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接收站公司的关联交易

  新能浙江拟与接收站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舟山站使用协议》,接收站公司为新能浙江提供接卸、储存等服务,协议期限为2021年至2028年。

  结合公司业务需求,预计各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接收站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二)与管道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

  新能浙江拟与管道公司签订《天然气管道输送合同》,管道公司为新能浙江提供天然气管道运输等服务,协议期限为2021年至2028年。

  结合公司业务需求,预计各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管道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 接收站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0692086510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205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4号楼409-2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货物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68%,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9.32%,Prism Energy International Pte. Ltd.持股10%,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接收站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2、 接收站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3、 关联关系

  接收站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 管道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MA28KEYK59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743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司前街255号209室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及配套设施销售、维修;管道加工;天然气采购、运输、储存、销售项目的筹建(以上经营范围在未取得经营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管道建设运营及抢维修相关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奥聚能科技(廊坊)有限公司持股100%。管道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2、管道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关联关系

  管道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将有助于公司获得稳定、有价格竞争力的LNG资源供应,扩大上游资源池,为拓展天然气下游业务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天然气产业上游需求、中游接收能力以及下游需求的充分互动,为公司成为天然气智能生态运营商提供可靠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6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新奥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或授权管理层审批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经与会董事全体表决,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业务人员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业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于建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刘雪晴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作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王玉锁先生、董事韩继深先生、董事王子峥先生、董事赵令欢先生、董事郑洪弢先生、独立董事李鑫钢先生、乔钢梁先生、唐稼松先生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蔡福英女士、王曦女士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硕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刘建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3项议案通过累积投票制,蒋承宏先生、张瑾女士当选为非独立董事、张余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莹、刘雪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2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签署

  《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协议为日常经营性购销框架协议,协议涉及金额是双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作出的预估,最终金额以实际履行金额为准。

  ●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不产生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于2020年11月30日签署《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交易双方同意新奥能源向新奥股份采购其生产或售卖的天然气产品。

  (三)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上限为66亿元人民币,2021年-2023年每年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

  (四)定价原则

  根据商业条框以及相关的公开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五)协议期限

  协议在新奥能源完成港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另一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而违约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其项下相关产品的提供/接受,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它任何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促进公司天然气业务的上下游互动,形成良性循环,并通过上下游资源结合、叠加产生聚合效应,为公司成为天然气产业生态智能运营商打下良好基础。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郑洪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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