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30日 09:15 证券日报

原标题: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8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孙长友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457,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8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3,91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12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883,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5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4,344,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数为53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84,296,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6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21,6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9%;反对16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84,296,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6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721,66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49%;反对16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关于增补王晓峰为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483,966,8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14,392,17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10%。

  王晓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 审议《关于增补王晓丹为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483,966,88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 14,392,174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10%。

  王晓丹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 审议《关于增补张学英为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483,966,8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14,392,17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10%。

  张学英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 审议《关于增补张军为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483,966,8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14,392,17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10%。

  张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审议《关于增补王彬郦为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所获选举票数为483,930,88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选举票数14,356,17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91%。

  王彬郦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晓明、李兆存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6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6: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补选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王晓丹女士(简历见附件2)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晓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同意补选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张学英女士(简历见附件3)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王晓丹女士(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选石军先生(简历见附件4)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宏兴先生(简历见附件5)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及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担保主债权项下业务发生期间为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议案》

  同意授权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即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需要出具董事会决议的文件,由王晓峰、孙长友二位董事共同签署即可生效,无需由公司2/3以上董事签署。此授权期限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期限一致。上述为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授信担保,可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九、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张学英女士简历)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京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学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4(石军先生简历)

  石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家体育发展基金筹备组组长、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5(秦宏兴先生简历)

  秦宏兴: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成本会计,黑龙江精益健康事业有限公司(三精)主管会计,北京三精国药日化有限公司(三精)会计主管,鹏润电器有限公司结算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经理,北京迪博风控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和光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控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内控经理职务。

  秦宏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下午15:45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1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1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2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1人。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王彬郦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彬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王彬郦女士简历)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千禧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王彬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晓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董事武雁冰先生、周凡卜先生、王纪文女士、刘亚敏女士已辞去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王晓丹女士(简历见附件2)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晓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席;同意补选王晓峰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张学英女士(简历见附件3)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王晓峰先生简历)

  王晓峰: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员工、监察室科员,中国经济技术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职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评审部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部长,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与资本运营部部长,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3(张学英女士简历)

  张学英: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聊城分行科员,北京中科智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事业部总经理,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总办副总经理兼经营部总经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办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北京海泓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山东大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京畿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张学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周凡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凡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周凡卜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凡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此,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周凡卜先生在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凡卜先生持有公司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周凡卜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在规定的期限内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王晓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周凡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晓丹女士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王晓丹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晓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王晓丹女士简历)

  王晓丹: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总部团委书记,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法律专责,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公室主任兼团委书记,挂职共青团中央港澳台处正处级调研员,深圳市魔吻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蒲忠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蒲忠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蒲忠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蒲忠杰先生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蒲忠杰先生的辞呈需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蒲忠杰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石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石军先生被选为独立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石军先生简历)

  石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裕睿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长、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家体育发展基金筹备组组长、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罗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罗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罗东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罗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秦宏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秦宏兴先生简历)

  秦宏兴: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成本会计,黑龙江精益健康事业有限公司(三精)主管会计,北京三精国药日化有限公司(三精)会计主管,鹏润电器有限公司结算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咨询经理,北京迪博风控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和光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控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内控经理职务。

  秦宏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黄金”)及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共同为江苏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担保主债权项下业务发生期间为一年。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公司及海科金集团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申请的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2020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江苏金一的融资担保额度为10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前,已使用融资额度4000万元,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使用融资额度1,800万元,担保额度3,600万元,本次融资担保后,累计已使用融资额度5,800万元,担保额度7,600万元,剩余可用融资担保额度为86,600万元。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新城四季路1号

  法定代表人:钟小冬

  注册资本:14,91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技术推广服务;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电话卡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网络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金银制品、工艺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图书、报刊批发零售;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金一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金一资产总额为265,520.93万元,负债总计239,014.02万元,净资产为26,506.9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278,076.73万元,利润总额100.25万元,净利润为53.9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苏金一资产总额为235,525.15万元,负债总计213,275.80万元,净资产为22,249.35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5,247.31万元,利润总额-5,652.25万元,净利润为-4,257.56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金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江苏银行江阴支行

  担保期限:江苏金一向江苏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五、董事会的意见

  为支持江苏金一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江苏金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且江苏金一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20亿元,在120亿元融资额度内,关于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事项,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亿元,在总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3,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91%。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具体担保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9%。上述融资及对外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

  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公告

  一、授权事项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武雁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

  鉴于被授权董事武雁冰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位,为保障公司融资业务的顺畅和高效,促进业务开展,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议案》,同意授权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即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需要出具董事会决议的文件,由王晓峰、孙长友二位董事共同签署即可生效,无需由公司2/3以上董事签署。此授权期限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期限一致。

  上述为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授信担保,可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授权事项系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授权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2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授信融资担保所需文件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2月15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孙玉萍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1。

  2、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7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彬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王彬郦女士简历)

  王彬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银行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北京银行客户经理、公司部主任助理,现任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北京雅尚利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景豪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千禧盛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王彬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8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10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8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201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中国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的议案》。2015年9月30日,瑞金市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部金一”)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10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中国西部金一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截至目前,西部金一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1:西部金一出资3,150万元并通过“大西部神州一号结构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认购上海鎏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鎏煜”)的部分LP份额,最终投入湖南张万福,投资完成后,上海鎏煜持有湖南张万福46.05%股权;

  注2:西部金一出资5,000万元并通过“西部鼎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富诚海富通1号”认购了上海鎏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鎏渠”)的部分LP份额,最终投入深圳佰利德,投资完成后,上海鎏渠持有深圳佰利德30.00%股权。

  西部金一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部金一资产总额31,392,184.75元,负债总额70,630.84元,净资产为31,321,553.91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70,284,495.53元。(经审计)

  二、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况介绍

  根据《合伙协议》条款3.2.2约定:“产业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存续期满前,产业基金合伙人可投票表决是否通过修改产业基金的合伙协议而延长存续期限。”

  西部金一存续期于2020年9月30日届满,由于所投资项目原因,预计短期内无法实现退出,西部金一的基金管理人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合伙人提请延长基金存续期限3年。2020年11月29日,西部金一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同意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延长3年,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目前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事项不涉及《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变更,符合产业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0-18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

  控制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海科金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托管方案的批复》(海国资发【2020】188号),同意将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进行管理的股权托管方案。截至目前本次权益变动尚未签署正式相关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科金集团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100%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8%;本次权益变动后,海科金集团将其持有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海科金集团通过海鑫资产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不变。本次权益变动前,海商建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商建仍未持有公司股份,将通过管理海鑫资产100%的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87,749,422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海鑫资产,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

  二、 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鹏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7827165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5层518

  5、成立日期:2010年12月8日

  6、注册资本:273330.485035万人民币

  7、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二)受托方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海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144386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1-1315

  5、成立日期:1992年11月18日

  6、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7、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设备租赁;投资管理;房地产的信息咨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它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鑫资产,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述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复,尚未收到正式股份托管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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