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26日 01:07 用户5907915868

原标题: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信通”)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10,079.48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前海信通49%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前海信通100%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将助力公司更快的打开建筑行业市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拟受让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民君”)70%的股权,综合福建民君的注册资本、审计报告及评估价值,确定受让价格为人民币703.85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深圳医疗公司将合计持有福建民君7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蚌埠禹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蚌埠禹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定名为准,以下简称“蚌埠禹投怡亚通”),蚌埠禹投怡亚通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盘活资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租赁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租赁物件权属、融资金额的支付方式、租金金额等各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代表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为了补充流动资金、盘活资产,公司以公司拥有的部分应收账款拟向海通恒

  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周国辉先生代表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优化公司内部风险管控措施并加强对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监管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公司内部风险管控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对合资公司的组织管理,提高风险回避意识,严格把控业务收益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公司损失控制能力,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

  2、提高供应链风险统筹能力,加强财务管控职能,包括加强资金管控,加强上游供应商风险认证管理,加强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形成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加强库存风险管控职能,充分发挥新型供应链公司的整体优势。

  3、加强内审监督职能,措施包括内审加强审计稽核部门的检查效能,加强公司制度的宣教等。

  4、对各分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排查,对于业绩不达标、存在严重管理风险及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合资公司进行关停并转处理。

  5、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充分评估现有制度适用性的基础上,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修订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新增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编制了《资金结算管理实施细则》《融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多项指引性文件。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以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信通”)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10,079.48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前海信通49%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前海信通10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或“乙方”)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叶洪孝

  4、成立日期:1995年5月12日

  5、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2层-16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37969F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洁净工程;建筑新材料的研发和购销;建筑玻璃幕墙节能智能化技术的研发、绿色节能环保材料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研发及销售;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服务;互联网、云计算软件与平台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配套服务;健康科技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9、奇信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奇信股份的控股股东,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奇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3、成立时间:2016年9月28日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WY57C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供应链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及技术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金融、支付结算业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翡翠原材料的批发销售;珠宝首饰、玉石制品的购销;黄金制品的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物流服务;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信息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销售船舶配套产品,船舶设备工程系统成套配套安装、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船舶工程设备、材料出口;船舶解体设备及材料、集装箱的代购、代销;购销机电设备及配件、船舶设备及配件;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园林花木的销售;陶瓷制品,陶瓷机械设备,陶瓷原料,建筑装潢材料,家具,沥青及其制品,输变电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电源设备及元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煤炭批发。

  8、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

  ■

  9、该项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10,079.48元 (以上价值为49%股权对应的净资产)。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

  1、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依据

  前海信通委托深圳市国正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前海信通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经综合考量,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前海信通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5,705.05万元(含有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4.68万元,将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全额分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的作价

  根据《评估报告》,截至交易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705.21万元(含有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34.6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5,705.05万元。

  2020年9月10日,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签署股东会决议,标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4.68万元将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全额分配。截止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尚未对上述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经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0,079.48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首期标的资产转让价款,首期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为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的50%,即人民币5039.74万元。

  (2)在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剩余全部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人民币5039.74万元。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未曾发生变化,仍然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除乙方向标的公司委派的相关人员外,标的公司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或责任,给其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总价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对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为避免疑义,不管本协议是否有其他约定,在任何情况下,各方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义务、责任均应以其因本次交易总价为限,除因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外,各方不得就超过部分向另一方提出任何主张或赔偿。

  5、协议的生效条件:

  各方确认,本协议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方可生效:

  (1)标的公司截至交易基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4.68万元分配实施完成后,本协议生效;

  (2)2020年1月,乙方为标的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金额人民币2,450万元。各方确认,标的公司对上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或乙方对标的公司的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除后,本协议生效;

  (3)本协议经各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涉及)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和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经各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六、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受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海信通深耕建筑供应链行业三年,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与行业经验,有建筑行业市场基础、专业知识及专业团队,与有着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股权受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将助力公司更快的打开建筑行业市场。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福建省民君

  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拟受让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民君”)70%的股权,综合福建民君的注册资本、审计报告及评估价值,确定受让价格为人民币703.85万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深圳医疗公司将合计持有福建民君7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鑫宬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宬”)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黄立民

  4、成立日期:2009年4月29日

  5、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43号之二5B单元-1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6852683756

  8、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保健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批发;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服装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具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9、厦门鑫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黄立民为厦门鑫宬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省民君医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奇宗

  3、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福建省光泽县金岭工业园金岭大道7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77065916XM

  7、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批发;三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普通诊察器械销售、电子原件及组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塑胶制品、塑料制品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类、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保健品、保健食品零售;消毒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健康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9、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永铭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永铭评报字(2020)第A076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福建民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804,400.00元。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

  1、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4、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黄立民

  丙方(转让方):厦门鑫宬商贸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甲方以RMB703.85 万元的价格受让厦门鑫宬持有标的公司70 %股权。

  3、违约责任

  (1)本合同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补救后受损害的当事人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按照其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本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另有约定外,过错方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受害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

  (2)本合同对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对违约金金额未做明确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赔偿差额部分。

  (3)乙方作为丙方控股股东,乙方同意对丙方履行本合同可能负担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该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律师费、鉴证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4)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本合同解除后,不妨碍本合同当事人向过错方依法请求赔偿、追偿的权利。

  (5)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以乙方对目标公司持有股权的实际价值冲抵其应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股权的实际价值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应当支付差额部分。

  (6)本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甲乙双方的约定解除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处置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资源。

  (7)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但是,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 日内,向该方提供证明文件。

  4、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需经双方签署且经甲方总部审批同意后生效。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该公司目的是为快速实现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医疗布局,实现“一省一平台”的医疗B2B载体建设,推广“平台+营销合伙人”业务模式的发展。该项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规模及净利润的增加,为公司供应链业务在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领域的突破,为公司进入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蚌埠禹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关于公司与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蚌埠禹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蚌埠禹投怡亚通”),蚌埠禹投怡亚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2、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蚌埠禹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纬四街道红旗一路592号秀水新村(二村)14号楼社区用房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传奇

  成立时间:2019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业、基础产业、工业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工业自主创新项目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对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对担保、保险、期货、融资租赁、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类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受托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环境改造;土地整理;旅游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蚌埠市禹会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持有其100%的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蚌埠禹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及影响:基于怡亚通现有业务,结合当地产业现状、产业痛点以及怡亚通在供应链行业渠道优势、管理经验、整合聚集等优势,蚌埠禹投、怡亚通拟搭建供应链综合商业服务平台公司,为当地产业和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的服务(包括供应链服务(1+N)、采销及采销执行、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全球采销服务、政府采购等服务),整合当地产业资源,降低企业运作及物流成本,拓展分销渠道、提升运作效率,提高企业利润,共同推动当地产业的转型升级改造。

  存在的风险:1、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及产业政策导向对经营资金投入的影响;

  2、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以及当地产业的影响;

  3、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

  4、在公司成立后的管理中,公司需要解决内部组织重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重组等重要问题同时还存在文化认同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都可能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

  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第1栋办公楼519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8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从事广告业务;会议服务;初级农产品、农副产品、生鲜、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家居用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纺织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珠宝首饰(毛钻、裸钻除外)、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建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母婴用品、礼品花卉、宠物用品、宠物饲料、宠物玩具的销售(店铺零售限分支机构)(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出版物(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批发零售业务。

  深度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度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35,386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9,401.6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261.56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354.0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8,12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0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13.1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

  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物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2栋1楼

  法定代表人:李倩仪

  成立时间:2003年8月8日

  经营范围:与交通运输相关的装卸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管理咨询;供应链咨询;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渠道设计与管理;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生产及加工;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货物的冷冻储藏、仓储服务、货物配送(均不含危险物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无船承运。

  怡亚通物流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怡亚通物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35,386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9,401.67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261.56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354.0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8,12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8,0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3,142.31万元的13.1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3-4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2月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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