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25日 01:31 用户5907915868

原标题: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0-075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4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全体8名董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实际有效表决票8票。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194.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2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28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本次董事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上述独立意见、核查意见、鉴证报告以及相关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0-076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4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全体3名监事均在表决票上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本次监事会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上述独立意见、核查意见、鉴证报告以及相关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0-077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4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8号)核准,向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332,35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1,701,762.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352,779.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5,348,983.29元。

  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3,247,808,148.8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

  二、开立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富”)、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超威苏州”)、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通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银行江苏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下简称“建设银行江苏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专户余额3,247,808,148.86元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金额,待本议案通过审议后,公司将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将扣除车载品智能封装测试中心建设所需资金后的剩余资金转入相应专户进行使用。

  三、 协议主要条款

  1.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南通分行、国开银行江苏分行、建设银行江苏分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工商银行南通分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投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江敬良、张欢欢可到公司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招商证券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公司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帐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各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0-078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4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富微电”)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194.7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8号)核准,向3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332,35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1,701,762.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352,779.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5,348,983.29元。

  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3,247,808,148.86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车载品智能封装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子公司南通通富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富”),高性能中央处理器等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子公司苏州通富超威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超威苏州”)。公司将通过向南通通富现金增资以及借款方式、向通富超威苏州借款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5,348,983.29元,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400,0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481,947,553.19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调整后投资承诺情况比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其他事项

  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还包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截至2020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拟一并置换。

  六、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194.76万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了《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认为:通富微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且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通富微电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20-079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4日,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富微电”)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2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28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332,35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66元。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股东认缴股款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人民币3,247,808,148.86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1,701,762.9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352,779.6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5,348,983.2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使用人民币48,194.7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9948号),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拟将不超过28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在决议有效期内28亿元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理财产品和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单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富微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通富微电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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