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24日 02:13 用户5907915868

原标题: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37,746.67万元变更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0年12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债券登记日为2020年12月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2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整体经营需要和战略考虑,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变更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此次变更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嘉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常在客户端的“网络投票”栏目下进行操作,各券商界面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方式可咨询所在证券公司。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个人投资者仅可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券登记日: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 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7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邮编:528100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起至2020年12月8日(工作日)下午15: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以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陈嘉

  电话:0757-87744984

  传真:0757-87744984

  邮箱:stock@shenglu.com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盛路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面值为 100 元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意见:

  ■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名/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投资者适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 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注: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6号)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3,300,000.00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86,7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3号”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632510602)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2,000万元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名称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名称变更为“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将 “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核查意见。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扣除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38,500.00万元。

  注2: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的剩余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0月31日为37,746.67万元)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拟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46,288.5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7,746.67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目前公司通信天线业务板块的设备投资及产能已基本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原计划通过“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项目建设”,大力研发和生产符合通信行业发展方向、满足技术不断提升要求的通信天线。但在综合考虑目前通信设备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以及通信天线业务板块产能和未来订单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公司预计目前通信天线业务板块所投资的设备及产能已基本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故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募投项目,短期内将会导致通信天线业务出现产能过剩,从而会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军工电子业务板块的研发投入和资金需求在持续增加

  公司目前深度聚焦“军工电子+民用通信”两大核心主业,促进军民两用通信技术的协同发展,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深厚技术底蕴的军民两用通信技术公司。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公司承载了许多军工电子领域的新项目、新产品的研发,军工电子业务板块研发投入和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

  综上,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战略,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一)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战略,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流动资金状况,公司决定变更“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截至2020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7,746.67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关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2、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

  3、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而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角度考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损害广大股东利益,变更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整体经营需要和战略考虑,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变更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将此次变更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查阅了盛路通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长江保荐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20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亚太(集团)协商确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立信及其团队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亚太(集团)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加入了国际组织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 (CPAAI);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准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亚太(集团)是致力于提供审计、财务、税务、咨询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 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95人。

  3、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2019年度总收入7.9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2019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集团)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季民,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具备军工安全保密资质证书。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邓飞,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具备军工安全保密资质证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余年,具备军工安全保密资质证书。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7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2020年6份,截止2020年10月13日均已完成整改工作;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季民、陈海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任审计机构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亚太(集团)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亚太(集团)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

  3、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事先认真阅读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核,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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