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0-079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6号)核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19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242,25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7.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95.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59,500,709.86元。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0】3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进行专项管理。同时,公司、银行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荣盛石化: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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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经协商一致,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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