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20年11月19日 05: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8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旨在拓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额度

  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总额度10亿元以内。

  (三)品种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和申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证券投资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闲置自有资金充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财务结构良好,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7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方大炭素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制定了《方大炭素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根据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方大特钢签订《互保协议书》,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该项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邱亚鹏先生、刘一男先生和舒文波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和《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0—08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保金额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互保情况概述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根据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拟签订《互保协议书》,互保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方大特钢互相提供担保支持,互保协议期限5年。本互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方大特钢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3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595.0223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6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产品的制造、销售;汽车板簧、弹簧扁钢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方大特钢总资产1,294,982.15万元,负债609,066.22万元,净资产685,915.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03%。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8,899.91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71,489.5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方大特钢总资产1,502,184.35万元,负债624,018.89万元,净资产878,165.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54%。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185,620.7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51,952.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方大特钢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持有方大特钢股份,占方大特钢总股本的44.47%。本次与方大特钢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四、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方大特钢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互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互保综合授信期限2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

  互保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互保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保证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或担保函约定,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方大特钢提供互相担保,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融资的正常需要;同时方大特钢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规模,信誉良好;公司与方大特钢互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与方大特钢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目的为提高双方公司的融资能力,本次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时,被担保方在行业内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方大特钢互相担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经对方大特钢近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方大特钢经营指标及财务指标良好,同意与方大特钢互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100,000万元为公司本次与方大特钢互保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6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0-08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

  至2020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和《方大炭素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安民、张爱艳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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