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1月19日 00:34 证券日报

原标题: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雷骞国、敖新华、常健、饶东云、谭兆春、居琪萍、宋瑛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互保协议书》,本次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互保协议期限:五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

  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公司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5,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56,96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公司与方大炭素在互保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互保事项概述

  2020年11月18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志新、黄智华、雷骞国、敖新华、常健、饶东云、谭兆春、居琪萍、宋瑛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互保协议书》,本次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互保协议期限:五年,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二、关联方方大炭素基本情况

  1.方大炭素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380,597.0368万元,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经营范围:石墨及炭素新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碳纤维、特种炭制品、高纯石墨制品、炭炭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制、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品种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餐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炭素总资产1,847,616.57万元,净资产1,586,744.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12%。2019年度方大炭素实现营业收入675,090.52万元,利润总额234,540.23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方大炭素总资产1,901,293.96万元,净资产1,625,113.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53%。2020年1月至9月,方大炭素实现营业收入260,038.43万元,利润总额44,347.0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系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持有方大炭素40.05%股权。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持有公司44.47%股权。

  公司与关联方方大炭素的互相担保属于关联担保。

  三、互保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互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

  2.互保综合授信期限2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2年。

  3.互保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5年,协议有效期内双方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双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必须同时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互保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保证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或担保函约定,不因担保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与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企业长期融资需求,已履行合法程序,同时,方大炭素为A股主板上市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权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与方大炭素就发行公司债券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支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目的为提高双方公司的融资能力。本次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时,被担保方在行业内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与方大炭素互相担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经对方大炭素已披露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方大炭素经营指标及财务指标稳健,同意与方大炭素提供互相担保。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5,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56,96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公司无逾期担保。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4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

  至2020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方大特钢关于拟与关联方方大炭素互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方威先生、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等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日-3日8:3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四)传真号码:0791-88386926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二)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敖新华持有公司178.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上述股票来源是公司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敖新华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敖新华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敖新华于2019年5月27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自担任董事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敖新华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敖新华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敖新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20 朗特智能 300916 56.52
  • 11-19 艾力斯 688578 22.73
  • 11-19 海融科技 300915 70.03
  • 11-19 健之佳 605266 72.89
  • 11-19 协和电子 605258 26.5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