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年11月03日 02:12 证券时报

原标题: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145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贵阳甲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秀创投”)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13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8820%,占公司总股本的2.6781%)。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3.5294%,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6%)。

  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6%)。

  公司董事季维嘉女士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

  公司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9110%,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0%)。

  公司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计划自2020年7月10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3697%,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其减持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0年10月30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除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以及董事王文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外,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0日最新总股本(117,146,883股)计算。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所获得的相应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9736%。

  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自2017年5月19日公司上市之日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减持前后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0日最新总股本(117,146,883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持股5%以上股东甲秀创投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东甲秀创投以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珏蓉女士、董事王文意先生、董事季维嘉女士、监事会主席安万学先生、职工监事游何宇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146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意北柴胡配方颗粒等20个品种

  进入临床研究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获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白术配方颗粒”等151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5)、《关于获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金银花配方颗粒等74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的函》(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获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焦山楂配方颗粒等44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获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醋青皮配方颗粒等52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获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广藿香配方颗粒等80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柴胡配方颗粒”等20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的函》(黔药监函〔2020〕431号)(以下简称“《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先后六次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共计421个。现将本次2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获批进入临床研究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已完成了北柴胡配方颗粒等20个品种质量标准复核研究工作。经专家会议审核通过,同意公司北柴胡配方颗粒等20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

  《函》要求公司严格按照GMP等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并将医疗机构名单报省药监局备案,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药监局汇报。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实施后,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在次年的一月向省药监局提交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有效性及临床试点使用情况的年度总结报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中药配方颗粒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公司本次获得省药监局同意北柴胡配方颗粒、贝母配方颗粒、豆蔻配方颗粒、牡蛎配方颗粒、绞股蓝配方颗粒等20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有利于加快公司完善中药产业链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并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及市场份额,构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公司将尽快按规定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三、存在的风险

  (一)政策风险

  目前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试点阶段,随着医疗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各类医药相关政策密集颁布,公司的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可能因医疗政策变化和调整而受到影响。

  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研究相关行业政策走势,加强对行业重大信息跟踪分析,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变化趋势,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所处行业风险。

  (二)市场及其他风险

  随着我国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也日趋严峻,产品上市销售后,公司将依托现有销售网络,加快中药配方颗粒在贵州省内医疗机构的推广销售,但也可能存在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获得省药监局同意北柴胡配方颗粒、贝母配方颗粒、豆蔻配方颗粒、牡蛎配方颗粒、绞股蓝配方颗粒等20个品种进入临床研究,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产品形成市场规模后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产生积极影响,但产生影响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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