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代码:000166 H股股票代码6806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
三、没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四、公司本季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五、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志斌先生,财务总监阳昌云先生,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张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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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披露本季度报告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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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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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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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2.上表中,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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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恒利”)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宏源恒利申请及其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实施担保的具体事项,同时办理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签署等事宜。此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8月20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5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5月13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两千万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5月1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8月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9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9月2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为宏源恒利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宏源恒利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11月27日、2020年5月12日、5月13日、5月21日、8月6日、9月15日、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于2019年8月21日、11月26日、2020年5月11日、5月12日、5月20日、8月5日、9月14日、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司公告)
(二)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事项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小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于2020年9月28日、10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承诺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无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相关股东承诺履行完毕情况
2020年7月31日,公司1位股东持有的1,093,111股A股限售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0.0049%。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于2020年7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的公司公告。
四、金融资产投资
(一)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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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1.衍生品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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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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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目前,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证券业务。由于证券业务受市场影响较大,因此无法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准确预测。公司将在2020年度结束后,依规进行披露。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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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接待上述投资者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董事长:储晓明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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