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30日 05:49 证券日报

原标题: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526                                             公司简称:科前生物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焕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莎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32项新兽药注册证书,其中与华中农大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27项,与第三方合作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4项,独立研发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1项。

  公司与华中农大在兽用制品内的合作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焕春、金梅林、刘春全、方六荣、何启盖、吴美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飞、王宏林、王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王宏林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焕春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975年7月至1984年9月在华中农大任教;1984年10月至1988年1月就读于德国慕尼黑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8年2月至1989年1月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国际动物传染病研讨班学习;1989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华中农大讲师、副教授;1994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畜牧兽医学院院长;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副校长;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现兼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陈焕春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086.047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梅林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2月至1980年7月在北京大学攻读生物系兽医生物学专业学士学位;1980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讲师、副教授;2001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主任;2011年1月至今任农业部兽用诊断制剂创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传染病学分会副理事长、科技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金梅林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667.7827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春全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曾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国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刘春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启盖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现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疫病防控研究室岗位科学家、农业部规模化养殖场疫病净化评估认证专家、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等职。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六荣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美洲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实验师。1984年7月至今历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技术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检测员。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吴美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858.616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飞先生, 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裕A第一创业麦捷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宏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计、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山东嘉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武汉华中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湖北省长江长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副总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宏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王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斌、叶长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1985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助理兽医师、兽医师、兽医卫生监督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华中农大讲师;1999年1月至2004年9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2001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吴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长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7年10月至2003年11月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工作。2003年12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工会主席;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叶长发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0.6141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 年 11月 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陈慕琳、邹天天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斌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子议案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吴斌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子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叶长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07)。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争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尹争艳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预防兽医学专业,硕士。2003年7月起历任公司技术服务部技术员、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尹争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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