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10月30日 05:48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9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清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1,412万元(-93.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收款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7,814万元 (56.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5,897万元(43.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部分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项目所致。

  4、报告期末,应收融资款较期初增加1,836万元(234.7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477万元(82.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确认长期应收款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2,569万元(1,168.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332万元(-55.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505万元(-32.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税款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92,993万元(268.76%),主要原因是收到海能达总部大厦项目前期转让款所致。

  10、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2,691万元(35.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7,975万元(-97.27%),主要原因是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2、报告期末,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285万元(110.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55,231万元(-11.23%),主要原因是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招标延迟导致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397万元(84.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存货减值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286万元(8,036.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取得收益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95万元(-89.62%),主要原因是衍生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2,210万元(-142.51%),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933万元(-376.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三)流量表事项

  1、本年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18,579万元,上升206.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海能达总部大厦项目前期转让款所致。

  2、本年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17,302万元,下降-2,098.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有息债务增加所致。

  3、本年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比去年同期增加5,569万元,上升8,325.67%,主要是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4、本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增加8,461万元,上升54.93%,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摩托罗拉之间的系列诉讼无重大变化和进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诉讼事项”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总体情况说明

  1、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6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股)19,000.2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10元。截至2016年8月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902.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53.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7,349.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第484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11月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679.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28元。截至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5,348.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86.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76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第484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3、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0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000万张)的公司债券。截至2018年12月19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9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10月2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8人,实际出席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蒋叶林、孙鹏飞、彭剑锋、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周炎,以及监事田智勇、王卓、罗俊平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彭剑锋回避表决。

  同意新增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万元。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汇率市场和公司业务特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交易对手为银行,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9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10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智勇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97)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与关联方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万元。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9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总结,并对202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相关公告《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及金额

  2019年初,公司启动企业文化重塑项目,聘请了国内知名顾问公司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石”)作为公司企业文化重塑项目的顾问。

  2019年12月6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正式产生,彭剑锋先生首次担任公司董事。由于彭剑锋先生是华夏基石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因此,自2019年12月6日起,公司与华夏基石之间形成关联关系,双方的交易属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与华夏基石在成为关联方之前已签署了项目服务合同,考虑到未来合同履行的合规性,以及后续可能新增的合作内容,本次拟对公司与华夏基石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测,预计2020年公司与华夏基石的交易额度为不超过3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彭剑锋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夏基石成立于2006年1月1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6层B区,法定代表人为彭剑锋。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策划;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夏基石的总资产为21,955,811.24元,净资产为12,879,765.06元。2019年销售收入为97,138,560.84元,净利润为2,356,039.32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彭剑锋作为华夏基石的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华夏基石为公司提供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公司已与华夏基石签订了相关合同,且签订合同时间在成为关联方之前,合同价格依据市场行情谈判确定,具有公允性。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夏基石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重塑企业文化等项目的需要,由于本项目持续时间周期较长,预计在未来的几个年度内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重塑企业文化等项目所需,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与关联方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本次新增与关联方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0-09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背景

  为有效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和融资形成的外汇风险,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择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来对冲风险。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指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控制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如下业务:

  1、普通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普通汇率掉期:通过汇率交换,将汇率锁定。

  3、普通期权: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上述业务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三、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规模和时间

  本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结合汇率市场和公司业务特点,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交易对手为银行。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将执行该制度对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的明确规定,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建立由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衍生品交易审批组行使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或公司财务部授权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授权文件及方案负责具体执行。

  公司审计部为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不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信用风险:指交易银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六、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业务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旨在规避市场汇率风险,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3、公司财务部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前需进行风险分析,并拟定业务方案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核组予以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约由财务部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4、建立远期外汇交易台帐,对每笔衍生品交易进行登记和检查,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当公司已操作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变动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超过500万人民币时,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批组将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通报;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其目的是有效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和融资形成的外汇风险,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上述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实现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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