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04:4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恕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勇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永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据直接加总数在尾数上略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重大资产出售项目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不良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管理和资本投资等业务。根据公司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证监会核准并发布《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其他金融业(J69)”。按照“其他金融业”的披露要求,财务信息披露由金融业口径变更为一般企业口径,因此对上年同期已披露的相关科目进行同步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2、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期初指2020年1月1日,本期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注2:粤财信托·珠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自有资金投入成本56,120万元,其他权益人份额126,000万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发生额指的是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的发生额。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10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101)和《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4)。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190,005,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5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01,706,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34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88,29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7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89,18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9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88,29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9,837,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67,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21,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8%;反对167,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主持人当场宣布杨晓民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中关于同意杨晓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以及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的两项附生效条件安排同步生效。

  (二)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89,908,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5%;反对97,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91,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5%;反对97,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洪彬、王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10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109)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

  因利益相关,董事杨晓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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