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29日 02:56 证券时报

原标题: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77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游仕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0年7月27日,贝特瑞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14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3月14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精选层准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控股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辅导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的进展暨贝特瑞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审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控股子公司贝特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格尔”)完成了其所持有的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泰格尔”)2,652万元注册资本的转让。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4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7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成都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3、报告期内,本公司拟转让下属子公司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港宝置业”、“恒通置地”、“恒运实业”)100%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港宝置业100%股权的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目前恒通置地、恒运实业100%股权转让交易仍在进行中。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4、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唐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宝安”)100%股权的转让。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29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转让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转让湖北宝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5、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安”)完成了位于新疆库尔勒市15号小区宝安江南城项目未开发的299.96亩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关于下属子公司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下属子公司新疆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6、报告期内,本公司拟转让不超过676万股的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智科技”)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676万股博智科技股份《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目前交易按协议约定进行中。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22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拟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转让博智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公司报告期内接到诸多公众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电话,公司均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认真做出答复。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76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

  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6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9,000万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7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6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9,000万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8月7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4、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5、注册资本:人民币47,956.99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贝特瑞69.1909%的股权。经自查,未发现贝特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贝特瑞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的期限不超过6年且金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39,000万元额度内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相关合同的履行,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贝特瑞上述申请的贷款拟用于“光明贝特瑞新能源科技大厦”项目建设。贝特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贝特瑞的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贝特瑞提供担保。

  贝特瑞股东岳敏、贺雪琴、曾广胜、贺德华、黄映芳、杨红强、孔东亮、杨书展、黄友元、任建国同意对贝特瑞在贷款银行办理的贷款本金39,000万元、贷款利息、滞纳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以及公司为实现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的费用等全部款项的6.3496%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各反担保人按约定的反担保金额范围内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4,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8,829.21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86%。公司无对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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