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28日 02:34 证券时报

原标题: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学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马东军先生声明:保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否

  ■

  注: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00,000,000股,“基本每股收益”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加权平均股本计算。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金融投资工具、衍生工具以及处置金融投资工具、衍生工具等业务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由此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均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情况

  2020年7月,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37,299,793.8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700,000,000股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年7月,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公司对《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020年9月,公司完成了认缴注册资本总额、股东信息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等,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7月23日、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分支机构搬迁、更名

  ■

  3、各单项业务资格的变化情况

  ■

  4、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须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达到前述标准的主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主要未决诉讼、仲裁进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已公告的定期报告中披露过的主要未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如下:

  1)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0年8月24日,法院出具《恢复执行通知书》。9月7日,法院出具《拍卖通知书》,将于10月29日对弘高慧目持有的*ST弘高的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网络公开拍卖。目前,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2)与自然人开晓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在2020年7月10日公司提交了执行的网上立案申请后,8月18日,法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3)与锦州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中科”)、阜新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中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① 锦州中科案:在2020年5月30日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网上立案申请后,7月15日,法院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目前,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

  ② 阜新中科案:2020年8月21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过程中。

  4)与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公司已根据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申报债权。2020年9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对飞马投资的重整申请。

  5)与自然人沈培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20年9月9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本案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6)与北京信合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020年9月3日,法院开庭。目前,本案尚在一审过程中。

  7)与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策”)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2020年4月9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已于4月7日立案。北京安策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7月20日法院出具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北京安策不服裁定,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8)与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锦实业”)合同纠纷

  2020年8月,在执行法院的主持下,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恒健”)与鹏锦实业及担保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约定新还款计划。在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期间,原已查封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继续保持查封状态,鹏锦实业或保证人未按照和解协议还款,一创恒健可要求继续执行。

  此外,公司与自然人曹永贵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与苏州茂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以及自然人张青慧与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较前期已披露情况无实质进展,仍在审核或执行过程中。

  (2)报告期内新增一般诉讼、仲裁情况

  与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17年12月29日与2018年1月11日,公司分别与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标的为“延安必康”(股票代码:002411),初始交易金额合计为1.7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700万元)。因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后出质人未按时补充质押也未进行购回,2020年7月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9月1日完成立案。目前,案件尚在一审过程中。

  (3)其他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动起诉的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或未执行完毕的其他一般诉讼、仲裁案件(不含资产管理案件、第三方代起诉案件和通道类业务案件)共计6起,涉案金额(本金)共计约为10,633.7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1起,涉案金额(本金)为200.00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中介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4,137,299,793.8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对截至2020年7月7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917,389.91元,均为专户储存利息。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与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向相符,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不适用

  本公司为证券公司,参与各类金融产品的投资与交易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9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刘学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益性捐赠的议案》

  同意公司捐赠不超过100万元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以上捐赠实施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捐赠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表决结果: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9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钱龙海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0-093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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