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史利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正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海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47,673.9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72.96%,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综合运营能力的提升及疫情平稳后市场需求逐步复苏,公司现阶段主营业务发展稳定、态势良好;2)公司2019年末完成了对原子公司视科传媒股权剥离,经营亏损减少,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了积极的正面影响;3)公司报告期内确认业绩补偿收益,净利润增加。
2、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7,545,998.69元,营业成本1,111,696,301.16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15.34%和19.25%,主要原因系:1)受新冠疫情及经济形势波动等多因素影响,公司基于广告传媒行业发展状况及子公司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尚处于内部整合阶段等考虑,主动对广告传媒业务进行了收缩,广告传媒业务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2)公司2019年将原子公司视科传媒剥离,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减少。
3、2020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开支分别为9,290,019.22元、32,815,253.46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45.22%和25.97%,主要原因系广告传媒业务规模收缩,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开支减少。
4、2020年1-9月,公司实现净财务收益14,202,303.6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0.96%,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将更多资金用于日常经营业务,闲置资金减少,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5、2020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620,520.9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96.30%,主要原因系随着供应链管理业务、民间资本管理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性资金支出增加。
6、2020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54,553.7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36%,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额较大。
7、2020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2,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8.86%,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新成立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实缴资本,去年同期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本息。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差额补足协议》等相关合同履行事宜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诉讼保全冻结了公司部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9月30日涉及金额33,468.63万元。目前案件尚无判决结果。
2、公司就交易对手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收账款承诺及资产减值补偿事项,向被告夏东明、朱兰英、罗承、修涞贵、蒋纪平、黄艳红、龚莉蓉、杭州淳安嘉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曹林芳、李勇、莫清雅、曹建发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业绩补偿金、应收账款承诺补偿金、资产减值补偿金等共计143,148.18万元。目前案件尚无生效判决结果。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五次会议,2020年7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传媒生态链资金投入方式变更的议案》,鉴于拟投入传媒生态链项目的募集资金被冻结,为不影响项目的推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将38,190.95万元募集资金及其相关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6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2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史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控股子公司深圳大通致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深大通”)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控股子公司深圳大通致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致远”),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致远的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的采购、销售以及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大通致远根据正常的产品销售周期及需要,以煤炭等大宗商品的采购设定一定的安全库存。虽然大通致远的库存周转较快,但随着国内煤炭等大宗商品市场的波动,特别是煤炭等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产品,价格波动明显,造成商品采购成本的波动,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大通致远通过采购的现货商品,同时在期货市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能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变动来实现风险对冲功能,更好地规避所经营的相关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商品毛利的相对稳定,从而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行业综合竞争力。
二、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投资品种
只限于在场内市场进行的与大通致远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严禁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任何交易。
2、投资额度
大通致远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严格风险管理,规范运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保密制度、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2、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
根据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设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相关工作人员均已了解该业务的特点及风险,能够有效的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大通致远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将严格按照以上制度的有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损失。
大通致远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其经营采购商品严格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同时将制订完备的交易预案,设置合理的止损线,严格实施止损操作。
2、资金风险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大通致远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控期货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合理设置保证金比例,时刻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在市场剧烈波动时采取及时止损或暂停交易等方式规避风险。
3、操作风险
(1)软硬件设备风险
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大通致远将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大通致远将完善人员配置,组建专业操作团队,健全业务处理程序,实行授权管理和岗位牵制。同时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格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说明
1、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手段。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其稳定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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