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85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方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小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老挝甘蒙省钾镁盐矿150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在有序进行,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方如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83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更正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信息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补充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报表信息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造成影响,补充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85)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8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1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更正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信息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造成影响,补充更正后的财务报表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补充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8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0)。经事后审查,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部分数据列报有遗漏或不准确,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补充更正内容一:“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58、(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前: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
更正后:
5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
补充更正内容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5、(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及“6、(1)应收项目”。
更正前: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
更正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
补充更正内容三:“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补充资料”中“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更正前: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
更正后: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及对应关联内容更新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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